近代史
近代,指接近當今的一個歷史時代,對應到英語:Modern,為歐洲歷史學界常見的三階段(古代,中世紀,近代)分期法中的一段時期[1],指中世紀文藝復興之後至今這段時間。歐洲歷史學界另一個常見的四階段分期法(古代,中世紀,近世與近代)中,近代為近世(英語:Early modern)之後,意指18世紀法國大革命與工業革命之後至今這段時間。
但在中國史中,近代與現代又有不同定義。近代可以是現代之前的一個時期,相當於近世;而近代又可以被譯為現代(Modern)。於中文語法中,近代和現代又可以合稱近現代,有時近代和現代沒有截然的含義區別,視為同義,相互替代使用。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界,在1990年代後將近代對應到近世(英語:Early modern),而近代之後為現代(Modern)。在台灣學界,主要遵循民國傳統,將現代(Modern)定義為近代,而近代之前為近世(英語:Early modern)。
概論
在歐洲,近代大略是前續中世紀、後接工業時代的一段歷史分期。一般以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等一連串歐洲歷史事件的發生為起點;而以法國革命結束後的1800年為終點。也有人認為近代史以資本主義、帝國主義時期即第一次世界大戰為終點,或以二戰後或冷戰年代為下限。甚至有些人認為現今仍屬於近代史範圍。史學上,古代(上古及中古)和近代在時間點區隔上較無統一說法,但近代和現代通常以一戰爆發的1914年作為時間點區隔。
日本史學界首先將這個名詞引進,英語:Modern被漢譯為現代,Early Modern譯為近代[2]。經由梁啟超等人,這個名詞被引進中國。但是在一開始,其意義還沒有被固定,如梁啟超將「乾隆末年至今」稱為「近世史」,也就是將近世對應到Modern。
在民國時代,近世與近代的意義被確定下來,近世對應到Early Modern,而近代對應到Modern。台灣史學界承繼了這個傳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中國史學界發展出另一個傳統,將Modern譯為現代,而近代對應到Early Modern。
範圍
通常,「近代」指的是隨著歐洲各國相繼與世界上其他民族建立聯繫,傳統專制政治崩潰,以自由和民主的建立作為標誌,伴隨著科學技術的日益進步。
亞洲
就亞洲歷史來説,亞洲各國近代史的開端伴隨著歐美國家的殖民化擴張,可以說亞洲的近代史就是在歐美各國的殖民地化過程中開始的。[需要解釋]
中國大陸
1990年代,中國大陸史學界將中國近代史定於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中國共產黨和馬克思主義史學家認為,鴉片戰爭是中國「半殖民、半封建」社會的開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是「半殖民、半封建」的社會的結束。
臺灣
以臺灣歷史而言,自東寧王國開始,經過清治時期,到日治時期開始前為「近世」;日治時期為「近代」,戰後時期至今為「現代」。
另外,根據解讀的不同,也有將荷蘭、西班牙兩國在臺灣的殖民(荷西統治時期)視為近世的開始。
日本
就日本歷史來說,江戶時代為「近世」、戰前為「近代」、戰後為「現代」的觀點獲普遍接受。但是,關於「近代」的起始時間也有兩種說法。一種是以新政府的成立,即明治維新(明治元年、1868年)時對皇室的大政奉還、王政復古為起點,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江戶時代末期(幕末)的《神奈川條約》簽訂後的日本開國(嘉永7年、1854年)為起點。
朝鮮半島
就朝鮮歷史來説,大韓帝國的成立(1897年)至日本統治的結束(1945年)為止的這段時期則被視為「近代」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