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于宣(1614年—1644年),宣子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十六年(1643年)登癸未科進士,授行人,嘗感憤時事,題詩邸壁云:「聖明自切衣袽戒,臣子曾無戶牖謀。」其忠君憂國之心已露于此。李自成破京師,謝于宣將投繯自盡,為僕人所阻。隨即被闖軍關押,索金帛,掠治甚酷,械置馬棧中,又以火炙之,十指被栲俱折,目睛突出寸許,無乞哀語。將死,棄諸途,年三十有一。安宗時,追贈太僕少卿,蔭一子入監讀書[1]

家族

謝三賓,天啟五年進士,累官至太僕少卿。明亡降清,與「六狂生」、「五君子」為難,全祖望恥稱其名,而直呼曰「亡己氏」。

引用

  1. ^ 光緒《鄞縣志·卷三十九·人物傳十四》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傳第五十七
  • 光緒《鄞縣志》·卷二十二·選舉表三
  • 光緒《鄞縣志》·卷三十九·人物傳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