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懋循
臧懋循(1550年—1620年3月24日),字晉叔,號顧渚,浙江長興縣人。[1]明代戲曲家、文學家。
臧懋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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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國子監博士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長興縣 |
字號 | 字晉叔,號顧渚 |
出生 | 嘉靖二十九年 (1550年) 浙江長興縣 |
逝世 | 萬曆四十八年二月十一日 (1620年3月24日) 浙江長興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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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臧繼芳第四子。七歲曉《五經》,與同郡吳稼竳、吳夢暘、茅維合稱「四子」,[2]有令譽於當時。萬曆元年(1573年)中舉,萬曆八年(1580年)中進士,因不肯攀附權貴,屈就於荊州府學教授、夷陵知縣,後官至南京國子監博士。
在京期間好狎游孌童。[3]萬曆十三年(1585年)因 「風流放誕」、「與所歡小史衣紅衣,並馬出鳳台門」被罷官。[4]歸里後隱居顧渚山中,「與二三同志,典籍為粻,翰墨為酒」。[5]晚年貧困潦倒,仍寫作不輟。萬曆四十八年二月十一日(1620年3月24日)卒,年七十一。有子臧爾炳。
著作
編有《元曲選》一百卷,多改原文,說教意味濃厚,[6]如改竄《牡丹亭·冥誓》有眉批曰:「『前日為柳郎而死,今日為柳郎而生』,正臨川所謂天下有情人也。」自詡是「戲取諸雜劇為刪抹繁蕪,其不合作者,即以己意改之,自謂頗得元人三昧」,[7][8]著有《負苞堂詩文選》行世。
注釋
- ^ 徐朔方《湯顯祖全集》箋註:「臧懋循字晉叔,長興人,官南京國子監博士。每出必以棋局,蹴毬繫於車後,又與所歡小史衣紅衣,並馬出鳳台門,中白簡罷官。」
- ^ 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丁集下《茅太學維》:「萬曆間,苕之稱詩者,臧懋循晉叔、吳稼竳翁晉、吳夢暘允兆,而孝若與之抗行為四子。不得志於科舉,以經世自負」
- ^ 《萬曆野獲編》卷二六中有「項四郎」條目:「今上乙酉歲,有浙東人項四郎名一元者,挾貲游太學,年少美丰標。時吳興臧顧渚懋循為南監博士,與之狎。同里兵部郎吳涌瀾仕詮,亦朝夕過從,歡謔無間。臧早登第負雋聲,每入成均署,至懸球子於輿後,或時潛入曲中宴飲…… 南中人為之語曰:『誘童亦不妨,但莫近項郎。一壞兵部吳,再廢國博臧。』」
- ^ 《列朝詩集小傳》丁集上《臧博士懋循》,第46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 ^ 《復姚叔度書》
- ^ 奚如谷:〈《竇娥冤》之冤:臧懋循對《竇娥冤》的修改〉("A Study in Appropriation: Zang Maoxun's Injustice to Dou E")(《美國東方學會學報》,第111卷,第2期,1991)
- ^ 臧懋循《寄謝在杭書》,《負苞堂集》,古典文學出版社,1958年版
- ^ 清代葉堂在《納書楹曲譜》中對臧氏的改動作過批評:「元曲元氣淋漓,直與唐詩宋詞爭衡,惜今之傳者絕少。『百種』系臧晉叔所編,觀其刪改『四夢』,直是一孟浪漢,文律曲律,皆非所知,不知埋沒元人許多佳曲,惜載!」
參考書目
- 奚如谷:〈《竇娥冤》之冤:臧懋循對《竇娥冤》的修改〉("A Study in Appropriation: Zang Maoxun's Injustice to Dou E")(《美國東方學會學報》,第111卷,第2期,1991)
- 奚如谷:〈臧懋循改寫《竇娥冤》研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史愷娣:〈臧懋循與馮夢龍:音樂基礎上的改本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