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大獎

羅馬大獎(法語:Prix de Rome)是著名的法國國家藝術獎學金,旨在提高法國的藝術水準。

曼奇尼·科索宮(Palazzo Mancini)
美第奇別墅

歷史

1663年,路易十四在位期間創立了羅馬大獎。該獎當時由法國王家繪畫和雕塑學院在其學員中經過嚴格選拔而出,共有四個名額,分別給與繪畫雕塑建築雕刻四個方面最傑出的參與者。獲獎者將可以前往羅馬,居住在著名的梅迪奇別墅中三年,並接受義大利著名藝術家的指導。如果學院領導認為有必要的話,留學時間還可以延長。獲獎者在羅馬期間的所有支出,由法國國王負擔。

1803年起,增加了音樂方面的獲獎者。[1]同時,各藝術種類的獲獎名額也增加到兩名,第一名仍然可以在羅馬留學三年,第二名則可以居留一個相對較短的時間。

1968年,法國文化部部長安德烈·馬爾羅進行了最後一次評選。此後,該部不定期的舉行過一些選拔競賽,獲獎者可以前往羅馬法國學院進行為期18個月左右的留學。

賽制

音樂

分為預賽及決賽,通過預賽後,晉級決賽者須以指定的歌詞完成一齣清唱劇,內容包括伴奏宣敘調(récitatif obligé)、乾燥宣敘調(récitatif simple)以及樂章詠嘆調(air de mouvement)等。[2]決賽輪的審查包括音樂部門院士負責的預審,以及全體院士的最後決審。

著名獲獎者名單

繪畫

雕塑

建築

雕刻

音樂

參考資料

參照
  1. ^ Shen 2008,第7頁
  2. ^ Shen 2008,第8頁
  3. ^ Anderson, Julian. "Obituaries: Gerard Grisey". The Independent (1998-11-24). Retrieved 2018-07-17.
  4. ^ 呂懿德.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2017/18年下半樂季樂季手冊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69.
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