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庫什(1595年—1659年5月),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四女,生母為庶妃嘉穆瑚覺羅氏,與巴布泰巴布海同母。

愛新覺羅·穆庫什
清朝公主
愛新覺羅氏
穆庫什
封爵和碩公主
出生1595年
逝世1659年5月
親屬
父親清太祖努爾哈赤
母親庶妃嘉穆瑚覺羅氏
同胞兄弟巴布泰巴布海
同胞姊妹第五女第六女
茂墨爾根噶都渾洪匡遏必隆索索琿費揚古
尼堪之妻

生平

明萬曆二十三年出生。明萬曆三十六年 (1608年) ,穆庫什格格嫁給了烏拉國主布占泰。及後,建州和烏拉關係破裂。1613年,努爾哈赤率軍征討烏喇部,布占泰便逃到葉赫,而穆庫什格格則被接回建州[1]。之後嫁給額亦都,生下一早夭之子、遏必隆及一女。1621年,額亦都逝世後,穆庫什依照收繼婚習俗,再嫁額亦都第八子圖爾格。遏必隆有兩個女兒入宮為康熙帝的后妃:孝昭仁皇后以及溫僖貴妃

崇德元年(1636年)十一月,皇太極冊封七位公主,皆是其姐妹、女兒等女性親族。其中「穆庫西,受爾如我之妹,當循大禮,賜爾冊文,封為和碩公主。爾勿恃吾之妹,越份悖道逆理。[2]」有認為穆庫西即是穆庫什,此次冊封中受封為和碩公主[3]

穆庫什的女兒害怕丈夫尼堪會另娶他人,於是和隨嫁婦人孟姑濟、穗尼和寶齊黑三人一起商量對策,希望奪取他人所生之子女冒充親生子女,正好她的母家有個名為大姐的漢人僕婦懷孕了,她便告訴尼堪自己已有孕八個月了。當大姐生了一個女孩時,孟姑濟和穗尼悄悄把孩子抱來。尼堪姐姐濟鼐格格發現孩子已出生多時,感到十分不對勁而責問了她,她堅持說是自己生的。穆庫什和圖爾格相信了女兒和僕婦們的話,尼堪便奏聞皇太極。皇太極命刑部承政審訊,怎料三個僕婦都招供了,她仍稱是己所生。

崇德二年五月,穆庫什之女與同謀此事的孟姑濟、穗尼、寶齊黑、孟姑濟母、漢人僕婦大姐,共六人被賜死罪;免去穆庫什之死罪,但革去其和碩公主名號,並要要斷離圖爾格,由她的兄長巴布泰和弟弟巴布海贍養。免去圖爾格之死,但革去其世職。遏必隆庇護其母與妹欺隱之罪反告承政於和碩鄭親王前,革去遏必隆所襲昂邦章京一職;而貝子尼堪則免罪。順治十六年五月,穆庫什去世,享年五十九歲。

參考資料

  1. ^ 清史稿·公主表
  2. ^ 滿文老檔·第十六函·第三十五冊》崇德元年十一月
  3. ^ 王艷春. 《清太祖、太宗朝公主考证拾零》. 瀋陽故宮博物院院刊 (遼寧省瀋陽市: 瀋陽故宮博物院). 2011, (2011年總第11期).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6)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