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玉
王富玉(1952年8月—),河南唐河人,回族,1976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1]。曾任貴州省政協主席。
王富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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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貴州省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2013年1月—2018年1月 | |
前任 | 王正福 |
繼任 | 劉曉凱 |
中國共產黨海口市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02年5月—2004年12月 | |
前任 | 蔡長松 |
繼任 | 王為璐 |
中國共產黨三亞市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1998年2月—2002年5月 | |
前任 | 洪壽祥 |
繼任 | 於迅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52年8月(72歲) |
籍貫 | 河南唐河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
生平
1973年10月至1976年1月在長沙冶金工業學校採礦專業學習。1976年1月至1979年6月任冶金部華北冶金礦建公司組織部科員;1979年6月至1982年9月任河北省委組織部科員;1982年9月至1986年9月先後任河北省委辦公廳秘書、副處級秘書;1986年9月至1989年4月先後任河北省獲鹿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1989年4月至1991年7月任河北省石家莊市副市長。[2]
1991年7月至1993年6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長;1993年6月至1994年5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長;1994年5月至1995年1月任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1995年1月至1998年2月任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明確為正廳級(1992年9月至1995年10月在華中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社會學系應用社會學專業攻讀碩士研究生);1998年2月至2002年4月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三亞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華中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攻讀博士研究生);2002年4月至2002年5月任海南省委副書記、三亞市委書記、三亞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口市委書記、海口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2]在海南任職期間,曾大力推進三亞市和海口市的建設,被海南民間稱為「造市高手」[3]。
2004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中共貴州省委副書記,2007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貴州省委副書記、貴州預備役步兵師黨委第一書記;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任貴州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貴州預備役步兵師黨委第一書記;2012年4月至2013年1月任貴州省政協副主席;2013年1月起任貴州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2]2018年1月卸任退休。[4]
王富玉是十一屆貴州省委委員、十屆貴州省政協委員。[5]
被查
2021年2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6]。成為繼張琦、童道馳之後第三名落馬的三亞市委原書記。8月16日,遭到開除黨籍處分[7]。
2021年11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王富玉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4億餘元。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離職後還利用影響力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35萬餘元。王富玉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沒有當庭宣判[8]。他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首個被控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省部級落馬官員。
2022年1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王富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對王富玉受賄所得及收益和用於抵繳受賄所得的財物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王富玉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王富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其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利用影響力受賄和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系自首,價值480萬餘元房產尚未實際取得,屬於犯罪未遂,且其能夠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違法所得及收益全部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所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對其所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予以從輕處罰[9]。
參考
- ^ 王富玉简历资料. [2014-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6).
- ^ 2.0 2.1 2.2 王富玉同志简历. 人民網. 2013-01-30 [2021-02-21].
- ^ 正部级“老虎”王富玉落马,曾是海南“造市高手”. 網易. 2021-02-21 [2021-02-23].[失效連結]
- ^ 退休正部周末被查,3周前曾坐主席台. 長安街知事(北京日報). 2021-02-21 [2021-02-21] –透過上游新聞.
- ^ 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同志会见张哲总经理. 中國聯通. [2021-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30).
- ^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1-02-21 [2021-0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7).
- ^ 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1-08-16 [2021-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7).
- ^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受审,被控敛财超4.5亿. 界面新聞. 2021-11-30 [2021-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30).
- ^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被判死缓. 新京報. [2022-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8).
外部連結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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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正福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貴州省委員會主席 2013年1月-2018年1月 |
繼任: 劉曉凱 |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前任: [[]] |
中國共產黨貴州省委員會專職副書記 2004年12月-2012年4月 |
繼任: 陳敏爾 |
前任: 蔡長松 |
中國共產黨海口市委員會書記 2002年5月-2004年12月 |
繼任: 王為璐 |
前任: 蔡長松、王厚宏 |
中國共產黨海南省委員會專職副書記 2002年4月-2004年12月 |
繼任: [[]] |
前任: 洪壽祥 |
中國共產黨三亞市委員會書記 1998年2月-2002年5月 |
繼任: 於 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