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曾瑋(16世紀—17世紀),采生,號二岳南直隸鎮江府溧陽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潘曾瑋年少貧而力學,崇禎三年(1630年)中舉人[2],次年(1598年)聯捷進士[3],授浙江杭州教授,遷任國子監博士,上呈《北雍條議》。擢戶部主事後,革除夙弊,在蕪湖榷關時,謝絕饋贈。陞廣東分巡副使,平定海盜李朝天、劉鐵臂等萬餘人。

明亡仕,不久隨李成棟反正,和洪天擢李綺南寧迎接永曆帝,陞任光祿寺少卿,轉任大理寺卿。不久辭官歸鄉,杜門教學。有子八人、孫三十人。卒祀鄉賢祠[1][4]

引用

  1. ^ 1.0 1.1 嘉慶《溧陽縣志·卷十一·人物誌》:潘曾瑋,字采生,少孤貧力學,登崇禎四年進士。厯官戶部郎,釐剔草場積弊;榷關蕪湖,屏絕苞苴,擢廣東巡副使,官至大理寺卿。值時多艱,解組歸里,杜門課子而外無他營焉;子八人、孫三十人,其後簪纓奕葉,擬之萬石君家,咸謂厚德之報雲,祀鄉賢。
  2. ^ 嘉慶《溧陽縣志·卷十·選舉志》:崇禎……潘曾瑋 同庚午(舉人),見進士
  3.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潘曾瑋,二岳,詩三房,癸丑八月十三日生。溧陽人,庚午一百六名,會二十八,三甲三十四名。禮部政,授杭州府教授,壬申升國子博士,丁憂。乙亥補博士,丙子升戶部湖廣司主事,本年蕪湖鈔關,戊寅管盈積草場,己卯降補按察司簡校,庚辰升嚴州府推官。曾祖籌。祖垓。父科麟,庠生。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李成棟)已反正,命(洪天擢)與潘曾瑋、李綺齎奏南寧迎駕。……曾瑋,字采生,溧陽人。崇禎四年進士。自杭州教授,遷國子博士,上北雍條議。擢戶部郎中,釐剔草場夙弊。榷蕪關,力絕苞苴。出為廣東副使,平海盜李朝天、劉鐵臂等萬餘人。後降於清。反正,陞光祿少卿,轉大理卿。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
  • 嘉慶《溧陽縣志》·卷十·選舉志
  • 嘉慶《溧陽縣志》·卷十一·人物誌
官銜
前任:
莊元禎
明朝杭州府教授
崇禎年間
繼任:
陳繼宗
前任:
黃興道
明朝嚴州府推官
1640年-1641年
繼任:
馮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