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制

中国制度

河長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2016年起在河湖管理保護中全面推行的制度,是落實地方黨政領導河湖管理保護主體責任的制度創新。

北京市密雲區新城子鎮花園村內的亂水河河長信息公示牌

背景

2016年1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副部長周學文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中國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有45203條,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天然湖泊共有2865個,很多河湖存在河道乾涸、湖泊萎縮、水環境狀況惡化之類的問題。河湖管理保護涉及到左右岸、上下游、不同區域和行業,需要地方黨委政府履行主體責任,各職能部門形成工作合力[1]

2017年7月,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楊得瑞在接受新華網採訪時表示,河長制是依據現行法律法規,以問題為導向,落實地方黨政領導河湖管理保護主體責任的制度創新。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中國河湖管理保護中出現了不少新問題,如河道乾涸、湖泊萎縮,水環境狀況惡化,河湖功能退化等,對保障水安全構成嚴峻挑戰。為解決上述問題,一些地方創造性地推行「河長制」,形成河湖治理保護的合力,取得顯著成效。中央在開展大量調研和反覆研究的基礎上,最終在全國全面推行河長制[2]

早期實踐

 
浙江省蕭山區靖江街道的河長公示牌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早推行「河長制」的是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2003年以前,長興縣河道湖泊受到嚴重污染,當年10月浙江省啟動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長興縣建立了河長制[3]。2007年5月,無錫市太湖藍藻大面積爆發,水源惡化,無錫市民搶購純淨水。與此同時,無錫市的河道長期沒有清淤,企業違法向河湖排污,農業面源污染十分嚴重。2007年8月,無錫市印發《無錫市河(湖、庫、蕩、氿)斷面水質控制目標及考核辦法(試行)》,將河(湖、庫、蕩、氿)斷面水質檢測結果納入無錫市各市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內容,未按期報告或拒報、謊報水質檢測結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責[4]

2008年,江蘇省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長制」。2008年6月,包括江蘇省人民政府省長羅志軍在內的15位省級、廳級幹部擔任太湖入湖河流「河長」,與河流所在地政府官員形成了「雙河長制」,一起負責15條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4]

自江蘇省之後,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海南省也相繼開始在全境推行「河長制」,另有至少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實行「河長制」[4]

全國推行

2016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5]。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6〕42號)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其中提出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基本原則是「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堅持強化監督、嚴格考核」,組織形式是「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總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湖設立河長,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各河湖所在市、縣、鄉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由同級負責同志擔任。縣級及以上河長設置相應的河長制辦公室,具體組成由各地根據實際確定。」全面推行河長制的主要任務是「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加強水污染防治;加強水環境治理;加強水生態修復;加強執法監管」[6][7]

2016年12月13日,水利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林業局聯合召開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 視頻會議,動員部署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4][8]

2016年12月10日,水利部、環境保護部關於印發《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的函發出[9]

2017年5月19日,《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制度建設的通知》發出[10]。2017年6月27日,河長制寫入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3]

自2017年8月起,水利部建立全國河長制工作月推進會制度。2017年8月25日,水利部召開2017年第一次月推進視頻會議,水利部副部長周學文主持並講話[11]。會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會議確定的任務,對照「四個到位」的總體要求,全面加快推進「河長制」工作進度。截至2017年9月第二次全國河長制工作月推進會時,全國95%的市級、89%的縣級、81%的鄉級工作方案已印發實施,較上個月分別提升8%、7%、14%,14個省份全部出台省、市、縣、鄉四級工作方案;全國新增省、市、縣、鄉四級河長約5萬名,河長數量已接近25萬;全國78%的市、縣已設置河長辦,較上個月分別增加3%,23個省份市、縣級河長辦已全部設立;中央要求出台的六項配套制度,已經有10個省份全部出台,另有10個省份出台了5項;全國313名省級河長中已有424人次巡河,其中省級主要領導173人次巡河[12]

2017年9月25日,水利部召開第二次全國河長制工作月推進會,水利部副部長周學文主持並講話[12]。2018年6月底,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建立河長制[3]

相關

參考文獻

  1. ^ 我国将全面建立四级河长体系(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 人民網. 2016-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13). 
  2. ^ 被“朋友圈”刷屏的“河长制”是什么来头. 新華網. 2017-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18). 
  3. ^ 3.0 3.1 3.2 湖州长兴县:率先实施“河长制”. 新浪網. 2019-08-02 [2019-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2). 
  4. ^ 4.0 4.1 4.2 4.3 24省市推行河长制 省级"河长"最高由一把手担任. 新華網. 2016-12-25. 
  5.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强调坚决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 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改革. 人民網. 2016-1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7). 
  6.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中國政府網. 2016-1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7). 
  7.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成都市水務局. 2017-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8). 
  8. ^ 陈雷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会议上的讲话. 安徽省水利廳. 2017-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8). 
  9. ^ 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 成都市水務局. 2017-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8). 
  10.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 水利部政務公開. 2017-05-19. [永久失效連結]
  11. ^ 水利部召开2017年第1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 廣東水文信息網. 2017-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7). 
  12. ^ 12.0 12.1 河长制提速:河长数量近25万,全国78%市县已设河长办. 澎湃新聞. 2017-09-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