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秉之(381年—440年),玄叔濟陽考城人。祖父為東晉太常江逌,父親是給事中江纂。東晉末及南朝宋官員,以地方治績優良而聞名。

生平

江秉之年少喪父,他就承擔起照顧七名年幼弟妹的責任,為他們的成長及婚嫁盡心盡力。秉之初入仕為丹陽尹劉穆之的前軍府參軍,後任劉裕的徐州主簿,又轉世子中軍參軍。永初元年(422年),劉裕篡晉,秉之依慣例任員外散騎侍郎,補太子詹事丞。永初三年(424年)宋少帝即位改任尚書都官郎,後外任永世縣令及烏程縣令,在三吳當地以良好的治績而聞名。入為建康縣令後亦以嚴厲苛察的治理方式整頓好這個京師重地。秉之接著獲殷景仁請為領軍司馬,後又再到三吳任山陰縣令,由於山陰縣人口多,事務繁重,要處理的訴訟糾紛往往多得辦公府庭常常有數百人聚集待決,江秉之卻以簡便之法去應對,減省了很多工作量。有宋一朝就唯有他和顧覬之能這樣。因為他在地方治理有方,故先後調為新安[需要消歧義]太守及臨海太守,都以簡約政風而聞名。元嘉十七年(440年)去世,享年六十。

江秉之歷年為官的俸祿都分給了親戚故友,妻兒生活卻很貧困,有人曾勸他經營田產,但秉之卻板起面說:「食祿之家,豈可與農人競利。」拒絕與民爭利。

家庭

  • 江徽,吳令,太子劉劭奪位時江徽因是其政敵徐湛之黨羽而被其殺害。

  • 江謐,江徽子。南齊官至吏部尚書,但因不獲升遷而有怨恨,被齊武帝賜死。
  • 江蒙,江謐弟,因貌醜而常遭宋明帝侮辱不禮[1]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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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書/卷92》,出自沈約宋書
 南史·卷36》,出自李延壽南史

參考資料

  • 《宋書·良吏·江秉之傳》
  • 《南史·卷三六·江秉之傳》
  1. ^ 《南齊書·江謐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