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涉
楊涉(9世紀—10世紀),字文川,唐朝及其後繼者後梁朝官員,在唐朝末代皇帝唐哀帝和後梁得到廣泛承認的兩位皇帝太祖(朱全忠)及其子朱瑱年間為宰相。
楊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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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9世紀 唐朝 |
逝世 | 10世紀 後梁 |
職業 | 唐朝及後梁官員 |
唐朝年間
家世及早期仕途
楊涉的生年不詳,同州人氏,認隋朝將領楊素為祖。祖父楊遺直,濠州錄事參軍,曾客居蘇州講學,就此定居,楊涉的父親楊嚴就在那裡度過童年,最終在官至兵部侍郎判度支時於乾符五年(878年)去世。[1]楊嚴的哥哥即楊涉的伯父楊收早先在唐僖宗年間為宰相,但最終因腐敗被罷免並在流放中處決。楊嚴也因而遭貶,但當時已復職。楊涉至少有兩個弟弟楊注和楊洞。[2][3]
楊涉於乾符二年(875年)中進士。唐昭宗年間,他累遷吏部郎中、禮部侍郎、刑部侍郎。乾寧四年(897年)九月,改吏部侍郎。[4][5][6]天祐初年(904年),轉尚書左丞,權知當年貢舉。同年,昭宗為大軍閥宣武軍節度使朱全忠所迫將都城從長安遷到洛陽,[7]楊涉也隨駕去洛陽。他為朱全忠實際控制皇帝和朝廷感到沮喪,卻不敢離職。昭宗到洛陽後,他改任吏部尚書。[1][2]
拜相
八月,朱全忠弒昭宗,改立其子唐哀帝。十月,楊涉作為皇帝即位行事官、左丞進封開國伯,加食邑四百戶。二年(905年)前後轉吏部侍郎。三月,朱全忠因宰相柳璨指稱其同僚宰相裴樞、獨孤損、崔遠將不服朱全忠而進一步將三人罷相。張文蔚和楊涉被任為宰相以代其位,楊涉以金紫光祿大夫、守吏部侍郎、行尚書左丞、上柱國、弘農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拜中書侍郎、集賢殿大學士、判戶部事,散官勛封如故,皆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8][9]楊涉為人溫和恭謹,得知拜相,和家人一起哭泣,對兒子楊凝式說世道如此,自己陷於羅網不能離去,這項任命肯定會給楊凝式帶來不幸。[1][10]當時他的弟弟楊注已經是翰林學士、戶部侍郎,為避嫌辭了翰林學士。[2][5]五月,哀帝敕十月行郊禮,以張文蔚、楊涉分判祭器,但因朱全忠不滿,預期的郊禮一再拖延。十二月,朱全忠以為柳璨、樞密使蔣玄暉與何太后圖謀復唐,遂殺蔣玄暉,密令殺何太后,以哀帝名義以太后私通蔣玄暉事泄自殺令哀帝蒙羞為由取消郊禮,不久殺柳璨。[11]
四年(907年)三月,哀帝準備禪位於朱全忠。在禪讓儀式上,作為攝侍中的楊涉為押傳國寶使。[12]時任直史館的楊凝式指出唐朝到這個地步,父親作為宰相不可謂無過,且此儀式上楊涉將終結唐朝,雖可保富貴,但千載之後會有罵名,建議他辭職讓他人去做此事,但楊涉怕殃及家族,不敢如此,數日神色不寧。四月,楊涉和冊禮使張文蔚、御史大夫押金寶使薛貽矩率百官備法駕由洛陽乘輅車從上源驛前往朱全忠所在的宣武軍軍部大梁,[13]以舉行儀式。翰林學士押運國寶副使張策、薛貽矩、尚書左丞押金寶副使趙光逢依次奉寶升殿,朱全忠接受帝位,結束唐朝,建立了新的後梁朝,他就是太祖皇帝。[11][14][15]他在元德殿設宴,舉酒說自己稱帝是群臣所推崇,楊涉、張文蔚慚懼俯伏無言,[1]只是致謝。[16]
後梁年間
太祖年間
楊涉在後梁朝仍任宰相,開平元年(907年)五月拜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14]直至二年(908年)四月被罷相改任右僕射。[15]十一月,代替他的宰相之一張策致仕,他在左僕射任上再被拜為宰相,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三年(909年)七月,奉命赴西都,準備孟秋時節祭祀太廟。[17]九月,他再被罷相,只守本官左僕射。[18][19][20]開平年間,他還在任兵部侍郎時權知貢舉,[21]但無所作為。[1]乾化元年(911年)十一月,以留都文官左僕射身份與留守文武等匍匐東郊迎拜出巡歸來的太祖皇帝。[22]十二月,知禮部貢舉。[23]
朱瑱年間
楊涉後來一度重返相位,《舊五代史》(沒有他的傳)在太祖已死、其子朱瑱為帝時的貞明二年(916年)二月稱他在右僕射、門下侍郎、平章事、諸道鹽鐵轉運等使任上因屢次上表稱病辭職而被罷相。[24]七月,楊涉又在左僕射任上致仕為太子太傅,當時並無皇太子,這完全只是榮銜。[25]這是楊涉在史書上最後的記載,他數年後卒,卒年不詳。其子書法家楊凝式。
作品
評價
注釋及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1.4 1.5 《新五代史》卷三十五
- ^ 2.0 2.1 2.2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七
- ^ 《新唐書》卷七十一存档副本. [2010-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6-13).存档副本. [2011-10-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15).
- ^ 《舊唐書》卷二十上
- ^ 5.0 5.1 《新唐書》卷一百八十四
- ^ 《舊唐書·楊涉傳》稱他在乾符四年(即877年)為吏部侍郎,但這樣他就是在中進士後僅2年就在僖宗年間擔任此職,也不符合他為官履歷的敘事順序。故此處應作「乾寧四年」(897年)。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四
- ^ 《新唐書》卷十
- ^ 《授楊涉平章事制》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五
- ^ 11.0 11.1 《舊唐書》卷二十下
- ^ 《禪位梁王詔|》
- ^ 《舊五代史》卷一十八
- ^ 14.0 14.1 《舊五代史》卷三
- ^ 15.0 15.1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六
- ^ 16.0 16.1 《舊五代史》卷六十
- ^ 《舊五代史》卷四
- ^ 《舊五代史》卷五
- ^ 《新五代史》卷二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七
- ^ 《文獻通考》
- ^ 《舊五代史》卷六
- ^ 《冊府元龜》
- ^ 《新五代史》卷三
- ^ 《舊五代史》卷八
- ^ 《新唐書》卷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