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耕濤(1912年12月21日—1974年8月6日),直隸省阜平縣(今屬河北省保定市)人。中國現代政治人物。

早年擔任曲陽縣縣長,冀東行署主任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書記處書記。1958年,升任天津市市長。後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省委書記處書記、河北省副省長,中共天津市委書記(時設第一書記)等職[1] [2][3][4]

生平

出生於阜平縣一戶地主家庭,父親李心潮是當地的開明人物,李耕濤早年在進步革命思想的影響下,投身到了農民運動當中。1929年,李耕濤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34年畢業於河北省立正定師範,曾在徐水縣鄉村師範任教,秘密開展黨的工作,1937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抗日戰爭時期回到家鄉,在阜平縣城組織起「阜平縣各界抗敵後援會」,向群眾進行抗日宣傳,開展抗日募捐活動[5]

1937年10月初,八路軍一一五師政委羅榮桓在阜平縣組織成立阜平縣民族革命戰爭戰地動員總動員會,他立即響應,並擔任組織部長。1937年11月擔任曲陽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1938年2月,日偽軍對曲陽發動「二月圍攻」,他帶領曲陽軍民英勇抗擊,粉粹了日偽的進攻。1938年4月任冀中政治主任公署主任。1939年呂正操任主任後,改任副主任,在日軍的殘酷「掃蕩」、「清剿」的環境下,開展對敵鬥爭,建設政權,改善民生,適應了敵後抗日游擊戰爭的需要[5]。1940年調任晉察冀邊區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副專員、專員,1944年任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實業處處長等職。抗日戰爭勝利後,任晉察冀邊區貿易局局長、邊區貿易總公司經理等職。1946年4月隨滕代遠作為晉察冀代表赴北平與國民黨談判,被國民黨扣押,後被釋放。1946年4月至1949年7月任冀東行署副主任、主任,參加了遼瀋戰役[6]。美國《時代周刊》曾經以《1940年河北的領導人李耕濤》對他進行報道[4]

1949年6年,李耕濤在黃敬同志的推薦下,奔赴天津市任職,任市政府黨組成員,分管天津市的財經工作[2]。並在黃敬、范瑾的介紹下與黃敬的表妹蘇亭(蘇民的姐姐)結婚。新中國成立後,歷任天津市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中共天津市委書記[2]。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和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在天津市工商企業的接管、財經統一、穩定物價、保障城市供應、企業的民主改革和技術改革、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創出不少好經驗。

1952年10月任天津市委常委,1954年10月至1958年6月任天津市副市長,1956年10月任天津市委書記處書記,1958年6月至1963年9月任中共天津市市長[2][7]。1958年至1966年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委書記處書記、河北省人民委員會副省長[8]。1958年,天津市體育運動學校與石家莊師範學院體育系合併組建天津體育學院,李耕濤兼任首任院長[9]。 1967年1月至12月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3]。「文革」中受到迫害。1974年8月6日在天津逝世,享年62歲。是中共八大代表[2]。第二屆、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參考文獻

  1. ^ 天津市地方志編修委員會. 《天津通志: 水利志》. 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5年: 51頁. 
  2. ^ 2.0 2.1 2.2 2.3 2.4 中共天津市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组织史资料, 1920--1987. 中國城市出版社出版發行. 1991年. ISBN 9787507405613. 
  3. ^ 3.0 3.1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6卷.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5-1976.10.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144. ISBN 9787801363183. 
  4. ^ 4.0 4.1 他是人民的好公仆——纪念李耕涛同志百年诞辰. [2021-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8). 
  5. ^ 5.0 5.1 中共保定市委黨史研究室. 中国共产党保定地方史: 第一卷. 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0年. ISBN 9787507309232. 
  6. ^ 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中共河北省委黨史資料徵集編審委員會,河北省檔案館.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组织史资料, 第2卷. 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0年. ISBN 9787202035535. 
  7. ^ 天津市地方志編修委員會. 天津通志: 政权志・政府卷. 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6年. ISBN 9787805635859. 
  8. ^ 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 河北省政权系统组织史资料:1949-1987. 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0年: 26,52. ISBN 9787202007150. 
  9. ^ 天津市志·高等教育志. 天津: 天津市地方志編修委員會辦公室. 2007.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黃火青
天津市人民委員會市長
1958年7月-1963年9月
繼任:
胡昭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