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昉,字爾健,號寰杲,一號啟寰山西平陽府安邑縣人,鹽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山西鄉試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令完縣。明習吏治,左右無所欺抗,中官百姓釋金壕之累以治行第一。擢工部主事[2],晉郎中。四十一年(1613年)升山東右參政、備兵天津[3]。歷任山東按察使、河南右布政使[4][5]。天啟元年改河南左布政使[6]。孝友克敦,忠良自立。教子登科為者三人,嗣鄉賢[7]

家族

景管靈臺知縣。父景東生,嘉靖戊午舉人。弟景明,壬辰進士。

長子景永慶,萬曆三十四年舉人,官陽武縣知縣。次子景永祚,天啟四年舉人。第四子景永祐,萬曆四十三年舉人。弟景明,萬曆二十年進士,官太常寺少卿。侄景陲威,萬曆辛卯舉人。明子景永禎,萬曆庚子舉人。

參考文獻

  1. ^ 《山西通志》
  2. ^ 萬曆三十六年十月癸亥,工部覆街道官景昉議疏溝渠,挑城河,請乞申飭,以便行事。得旨:都城街道溝渠墊塞已極,亟宜修理,民居占壓水溝,盡行拆毀,勢豪阻撓的參治,仍嚴禁皇牆都城下挖土。
  3. ^ 萬曆四十一年四月,升工部郎中景昉為山東右參政備兵天津。
  4. ^ 萬曆四十五年十月,升山東按察使景昉為河南右布政。
  5. ^ 萬曆四十六年八月,升畢懋康為順天府丞,山東按察使景昉為河南右布政。
  6. ^ 天啟元年五月,升河南右布政使景昉為左布政使。
  7. ^ 《安邑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