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自由委員會

報刊自由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Freedom of Press,又稱哈欽斯委員會)是1943年由時代出版公司創始人亨利·魯斯提議並資助20萬美元,為調查分析美國報刊自由現狀和前景而成立的非官方、臨時性新聞研究機構。

歷史

1942年12月,美國《時代》周刊創辦人亨利·盧斯邀請同窗好友、時任芝加哥大學校長的羅伯特·哈欽斯組織一個私人研究機構,對美國新聞自由現狀和前景開展調查。經過兩年籌備,1944年2月,哈欽斯宣布,這個名為報刊/新聞自由委員會的研究機構在芝加哥大學成立。《時代》出版公司出資20萬美元,不列顛百科全書公司出資1.5萬美元。

在成立後兩年時間裡,委員會共召開17次會議,聽取了58名新聞界相關人員的證詞,訪談了220多位關心新聞界現狀的各界人士,研究了176份由委員會或工作人員準備的文獻。

構成

共有13名成員,除過哈欽斯本人外,其他委員也都由哈欽斯提名,多為哈佛、耶魯等校一流教授,此外,委員會還聘請了4位外國學者擔任顧問,中國胡適也在其中,出於保證評估更為客觀的考慮,委員會並未邀請現職報人參與其中

主席

羅伯特·哈欽斯芝加哥大學校長。故該委員會又名「哈欽斯委員會」。

副主席

小澤長賴亞·查菲哈佛大學法學教授。

成員

外國顧問

委員會其他工作人員

  • 主任:羅伯特·D·利(Robert D.Leigh),美國政治學家。
  • 副主任:盧埃琳·懷特(Llewellyn White)。
  • 魯斯·A·英格里斯(Ruth A.Inglis)
  • 米爾頓·D·斯圖爾特(Milton D.Stewart)

研究成果

報刊自由委員會經過三年的調查,提出了《一個自由而負責的報刊》的總報告和6份分報告,提出了社會責任論。對自由主義報刊理論進行修正,發展了人們對新聞自由的認識。

1947年3月,委員會發表《一個自由而負責的報刊》(A 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的總報告。

報告概述

總報告共有六章,依次為:

  1. 問題與原則
  2. 要求
  3. 傳播革命
  4. 表現
  5. 自律
  6. 怎麼辦

最後為「結語——新聞自由:原則概述」

除此之外,委員會還主持出版了其他委員及工作人員的專項研究成果,其中包括副主席小澤長賴亞·查菲的《政府與大眾傳播》(Government and Mass Communications)、威廉·霍金的《新聞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等。

批評和影響

報告發布後引起美國新聞界、理論界強烈反響,褒貶不一。

批評:報刊自由委員會中沒有一名新聞學教授,在美國的很多學者眼中,報刊自由主要不是新聞理論問題,而是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社會的以及哲學、倫理上的問題。而且給政府提供了控制媒體的理論把柄。

稱讚:新聞自由委員會的結論標誌著「美國新聞史上的一個重要事件」,為美國新聞界找到了「一個良好、可行的框架」。

影響:1956年傳播學者施拉姆等人所撰《傳媒的四種理論》出版後,《一個自由而負責的新聞界》被認為是現代「報刊的社會責任理論」的奠基作。

參考書目

  • 大陸中譯本:《一個自由而負責的新聞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展江 王征 王濤譯,ISBN 7-300-05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