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采
張采(1596年—1648年),字受先,直隸太倉州(今江蘇省蘇州市太倉市)人。明末學者,復社領導人之一。
張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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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員外郎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
字號 | 字受先 |
出生 | 明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 |
逝世 | 清順治五年(1648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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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張采生於明神宗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與同鄉張溥齊名,二人「形影相依,聲息相接,樂善規過,互推畏友」[1],號「婁東二張」,天啟四年(1624年)與張溥在蘇州創辦復社。張溥性情寬和,結交朋友眾多;張采則性情剛烈,別人有過失,即當面叱責。天啓七年(1627年),張采舉丁卯科應天鄉試。崇禎元年(1628年)聯捷進士,授江西臨川縣知縣。
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入南都,任禮部主事,陞員外郎。同年,清兵破城,張采遭仇家刺殺,大難不死,此後躲至附近的城池。清世祖順治五年病卒(1648年)[2]。
著作
著有《知畏堂文存》、《太倉州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