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師孟
張師孟(1564年—1624年),字浩之,號泰巖[1],京師廣平府曲周(今河北曲周縣曲周鎮),明朝政治人物。
張師孟 | |
---|---|
大明太僕寺少卿 | |
籍貫 | 直隸廣平府曲周縣 |
出生 | 嘉靖四十三年十月十三日 |
逝世 | 天啓四年三月十八日 |
配偶 | 娶李氏 |
出身 | |
|
生平
生於嘉靖四十三年十月十三日戌時,少年喪父,從伯兄師孔受學,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七十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任山陽縣知縣,三十七年任己酉科應天府鄉試同考官,拔取尹嘉賓、顧起鳳、儲顯祚、丁一鳴等人,考選四川道御史,候命家居六年,拜官後,疏論逃兵糜餉,奉命巡城,出視兩浙鹽課,又巡視京營。天啟三年官至太僕寺少卿。四年三月十八日亥時卒,年六十一[2]。
家族
先世原為山西洪洞人,永樂初有張景春者奉詔遷徙京畿曲周縣,遂為曲周人。景春生林,林生標,標生整,整生豹,即為張師孟之父。前母董氏,母吳氏。永感下。兄師孔、師顏、師會、師思。
師孟元配李氏,贈淑人。繼室劉氏,封淑人。有四子。
參考
- 成基命《明中憲大夫太僕寺少卿泰巖張公暨元配贈淑人李氏合葬墓誌銘》
官銜 | ||
---|---|---|
前任: 楊師孔 |
明朝山陽縣知縣 1607年-1614年 |
繼任: 盧洪珪 |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