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武(1646年—1664年)是南明定武帝之年號,共18年。[1]

定武
1646年-1663年
政權 南明
君主 定武帝
歷時 18年
定武在明朝、明朝(全國)時期的位置。

該年號出自查繼佐罪惟錄·韓主紀》,[2]孟森考証起訖年份為1646年至1663年。[3]一般認為不可信。[4][5][6][7]

定武也曾是南明弘光朝擬定的年號之一。[8]

改元

  • 隆武二年——韓王改元為定武元年。[2]

公元紀年對照

定武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十年
公元 1646年 1647年 1648年 1649年 1650年 1651年 1652年 1653年 1654年 1655年
干支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定武 十一年 十二年 十三年 十四年 十五年 十六年 十七年 十八年
公元 1656年 1657年 1658年 1659年 1660年 1661年 1662年 1663年
干支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權年號

參看

參考文獻

  1.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210頁。
  2. ^ 2.0 2.1 查繼佐.   罪惟錄韓主紀. 維基文庫. 「韓王本鉝,係太祖第十九子憲王松之後,世封平涼。崇禎十六年,李賊自成陷陝,王被執,間脫。適獻賊陷楚,其部將郝永忠者,梟悍,軍中望永忠搖旗,輒奮,遂以郝搖旗著名,敵遇之震。及獻賊死,搖旗內款,獨奉韓王為主。自閩事壞,韓便稱尊,改元定武,嘗移書桂主,敘長幼不稱臣。北抗,保鄖西亂山之中,駐房山,自為號令。時來亨駐興山、歸州等處,劉二虎據巫山等處,王壹與其弟行二者據施州衛,聲勢遙相倚。及孫可望歸款安龍,馳秦王令旨,招永忠。永忠答柬,稱侍生某,有曰:「老侄年來舉動,何以至是?」以其傲,多不恭於桂,𬨨為鳴鼓之詞也。可望不敢還讓。初,李闖下一隻虎李過及闖戚高必正等舉眾南逸,先款韓王,王不能有,乃就桂林兵部尚書堵胤錫稽首受命。壬寅,定武十六年,北師總督李國英以關中勁旅當房山,而鼓其全力困來亨,房山得完。癸卯,定武十七年,來亨被圍,棄七連,保譚家寨。永忠與二虎合力,從來亨北禦,大戰四晝夜,北恊湖廣之師大挫。已而巫山不能守,先敗。房山旋敗,韓主不終。」
  3. ^ 孟森,〈後明韓主〉,;《明清史論著集刊》,中華書局,1959年。
  4. ^ 顧誠,《南明史》。
  5. ^ 秦暉,《「後明韓主」烏有說》,《陝西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1期。
  6. ^ 姚定九,《關於孟森「後明韓主」一文的商榷》,《首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80年第1期。
  7. ^ 方福仁,《後明韓主事質疑》,《江漢論壇)》,1980年第4期。
  8. ^ 查慎行《人海記》卷上〈弘光年號〉:南渡年號,閣擬定武、弘光,拜天探籌,得弘光。冢宰張藐山曰:「光字上於文為火,清朝年號曰治從水。水能剋火,奈何。」果如其言。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