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會議

北美十三州在1774年至1789年间组成的临时性联合议会,美国国会的前身

大陸會議(英語:Continental Congress),或作大陸議會,是指美國創始十三州在1774年至1789年間組成的臨時性聯合議會,是為美國國會的前身。

第二屆大陸會議簽署美國獨立宣言。油畫約繪於1783年。

大陸會議與美國革命息息相關。18世紀中葉,英國與其北美殖民地之間的經濟爭議不斷升級。1773年波士頓倒茶事件後,英國國會麻薩諸塞州實施《強制法案》,激化北美殖民地的反抗情緒。當時麻薩諸塞州的輝格派認為英國的納稅政策與《強制法案》,俱侵犯殖民者的權利,故此他們號召北美各個殖民地的殖民地議會派出代表,共謀應付對策。

第一屆大陸會議

1774年9月5日至10月26日,在麻薩諸塞和維吉尼亞的號召下,除喬治亞以外的12個北美殖民地、共56位代表於賓夕法尼亞州費城召開第一屆大陸會議。

麻薩諸塞的代表有山繆·亞當斯,山繆的堂弟約翰·亞當斯(後成為美國第二任總統),代表團長約翰·漢考克等人。維吉尼亞則派出了喬治·華盛頓(後來成為美國第一任總統)、派屈克·亨利理查·亨利·李、和代表團長佩頓·倫道夫英語Peyton Randolph等人。佩頓·倫道夫當選為會議主席,約翰·亞當斯在會上最活躍,是會議的靈魂人物。

第一屆大陸會議一共有三項重要決議:約翰·亞當斯起草的《殖民者權利宣言英語Declaration and Resolves of the First Continental Congress》(闡述殖民者反抗原因、困境及應得之權利)、《大陸協定英語Continental Association》(決議1774年12月起開始罷買英貨)、及《致英王請願書英語Petition to the King》(要求撤回《強制法案》並重申向英王效忠)。此外,議會同時決議在1775年5月召開第二屆會議,以跟進英國國會的反應,並且邀請英屬魁北克省等其他殖民地加入會議。

第二屆大陸會議(1775年–1781年)

第二屆大陸會議召開前夕,爆發了列星頓和康科德戰役,這場戰爭亦被視為英方對殖民地訴求的回應。第二屆會議在1775年5月10日召開,與會者大致與第一屆相同:魁北克省未派員出席,而喬治亞州要待到在7月才正式選派議員。第二屆會議通過兩項重要決議:《武裝宣言英語Declaration of the Causes and Necessity of Taking Up Arms》(闡述殖民者拿起武器反抗的權利、仍重申效忠英國)、以及向英國遞交《橄欖枝請願書》(再重申效忠英國)。此外,會議也開始統籌戰爭。1775年6月15日,第二屆會議任命維吉尼亞州議員喬治·華盛頓大陸軍總司令,前往支援波士頓戰役的麻薩諸塞州民兵;議會亦開始籌募士兵補給,並發行紙幣

自1775年中葉起,大陸會議試圖擔任北美十三州的共同領導機構。1776年7月4日,大陸會議發表《美國獨立宣言》後,正式成為北美十三州的共同領導機構,不過會議實際上仍非常依賴十三州議會所提供的財政及軍事支援。1776年12月及1777年9月,大陸會議兩度因英軍攻勢而逃離費城,再加上大陸紙幣不斷貶值,而會議又不能付清士兵的服役及退役薪資,使會議威信嚴重受損。

此外,各州代表對於永久性邦聯的設立存有相當大分歧,致使《邦聯條例》雖已在1776年開始起草,並在1777年交付予各州簽署,卻要到1781年3月1日才獲得十三殖民地全數批准。《邦聯條例》通過後,第二屆大陸會議宣告結束,並更名為邦聯議會(議員仍繼續使用大陸議會稱號)。

邦聯議會(1781年–1789年)

邦聯議會仍然維持一院制架構,但其威信卻不斷滑落。1783年6月20日,部分美利堅民兵不滿議會可能拒付欠薪而進入費城,並向財政較為寬裕的賓夕法尼亞州議會請願。當時邦聯議會感到威脅,請求賓夕法尼亞州議會派出民兵保護,卻遭到州議會拒絕。結果邦聯議會只能第三次離開費城。

此外,邦聯議會也受到《邦聯條例》各種漏洞困擾。1783年9月3日,英美外交代表在巴黎簽署巴黎條約,結束美國獨立戰爭,但按照《邦聯條例》,邦聯議會在「有關大陸的重要決議」,都必須有最少九個州份議員出席,結果議會要到1784年1月才湊夠人數,正式批准巴黎條約。同樣的情況在華盛頓於12月向議會辭職時又再發生。1785年及1787年,邦聯議會先後通過《1785年土地條例英語Land Ordinance of 1785》及《西北條例》,確立美國的土地政策以及西部拓展政策,又在1786年召開安納波利斯會議,嘗試改革聯邦政府。受到1787年謝司叛亂刺激,邦聯議會終於在同年於費城召開美國制憲會議,修改《邦聯條例》並制訂《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隨著《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通過,邦聯議會在1789年3月4日終告解散,由兩院制美國國會取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