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駕駛
列車駕駛,於鐵路列車上擔任行車人員,與列車長共同合作運轉列車,或於部份無配置列車長之列車上,獨力運轉列車之鐵路機構工作人員。
各地的稱謂與用法
有關「列車駕駛」或使用「列車駕駛員」的名稱:
臺灣
目前在台灣,火車或鐵路列車的駕駛人員職稱並不一致。台灣鐵路管理局在乘務員編制中的「司機員」,即為俗稱「火車司機」,也稱「機車駕駛員」。在台北捷運和高雄捷運稱為「司機員」。台灣高鐵則稱為「列車駕駛」。
依據「鐵路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1]」,傳統鐵路的火車駕駛人員分為機車長、司機員及機車助理。高速鐵路的駕駛則僅區分旅客列車駕駛人員及維修車輛駕駛人員。
中國大陸
在中國大陸列車駕駛員通常被叫做「機車司機」,鐵路內部俗稱「大車」[2];更專業的叫法是「機車乘務員」,該「乘務員」有別於「列車乘務員」,「列車乘務員」指旅客列車上為旅客提供服務的乘務人員,大約等同於空姐;目前中國大陸的鐵路列車駕駛員通常配備兩名,一個是具有列車駕駛權的司機,另一個稱為副司機,亦可看做是司機的助手,不具備列車駕駛權;也有列車配備兩名相同的司機,都具備列車的駕駛權。目前更多的動車組列車則只配備一名司機負責駕駛列車;此外,從SS9G型電力機車開始,新開發製造的機車均改以單司機值乘設計,只配備一名駕駛員即可。
「大車」這一俗稱在蒸汽機車時期即已產生,同時司爐和副司機的俗稱分別是「大燒」、「二燒」,因司爐只負責將鍋爐燒開,副司機則負責走行部的潤滑。
香港
在香港由於鐵路列車廣泛使用列車自動運行系統(除了輕鐵,城際列車及路面電車使用手動駕駛外),加上本地線列車車掌(或車長)職位已與列車司機合併關係,大多數本地線列車只配有一位列車駕駛(香港市民多稱之為「車長」),內地城際列車除了控制列車的正、副司機外,進入香港段後,則有一名本地列車司機上車擔任領航員,指導內地列車司機在香港段行車,直至列車離開香港段。
以前九廣鐵路稱列車駕駛為「列車司機」或「司機」,香港地鐵則使用「列車車長」為職銜,兩鐵合併後,所有前九廣鐵路列車司機改稱「列車車長」,並沿用至今。
英語國家
列車駕駛員在不同英語國家的稱謂不同。在英國、南非和澳大利亞,列車駕駛員被稱為「train driver」、「engine driver」、「locomotive driver」或「locomotive operator」,而在紐西蘭、美國和加拿大,列車駕駛員被稱為「locomotive engineer」,而這個詞組指代的並不是鐵路機車工程師。
另見
參考資料
- ^ 鐵路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7).
- ^ 散文:火车司机是怎样炼成的. 人民鐵道網. 2013-07-18 [2015-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