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牧漁業部是於1982年5月4日,根據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部委機構改革實施方案,農業部、農墾部、國家水產總局合併,設置農牧漁業部。
198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中,農牧漁業部的職能需要擴大,農牧漁業部被撤銷,新設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