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2年7-9月

最新留言:Jimmy xu wrk在12年前发布
  • 此人早前在维基散播他人隐私并被封禁5日,期间此人不服并向管理员私谈企图为己开脱,解封后,此人在自己的讨论页公开与管理员的对话,言词间不见此人有任何悔意[3](已作备份,如有人企图移除有关页面则再公开其言词供大家定夺),甚至声称“屌!过左深圳河就冇撚用了!因为呢边冇相关的条例的!”、“屌你老母!我唔想做受!亦唔想做攻!”,但明显此人一直自以为是不断做出具侵扰性和破坏性的行为,就是高清翡翠台等条目此君一直没有改善他“不作讨论又不写清楚编辑摘要”的老问题。
  • 资讯、说明:请直接看贡献。
  • 发现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5日 (四) 00:02 (UTC)
  • 处理:
1:在和瓜皮仔私信的存档里,括号为我的点评和感受;2:我在高清翡翠台的条目里没有破坏,因为台标一词比台徽更适用于频道标识。此外坐等管理员关了这一帖。——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5日 (四) 03:27 (UTC)
1.是“台徽”还是“台标”可作讨论,但君却未见善用该条目的讨论版,一如以往都是要在别人在此举报你才在此道出你的“理由”;再者,将“台徽”一段章节不陈明其理由便将整段删去,这就是属于破坏行为,请阁下不要再避重就轻不负责任。
2.不按维基方针骑劫编辑,错在于你为求开脱却又歪理连篇,你有什么点评和感受本来就与维基百科所有人无关,你将你的“感受”贴出来兼且“附送”人身攻击,请觉悟并准备自负文责,建议管理员对此冥顽不宁者予以长时间封禁处分。
3.大家对你向来不发一言便将大段文字削走这种差劣而令人反感的作风早已嗤之以鼻,你就连编辑摘要都不写,而你的理由竟是“自己没有时间”,但你居然可以有非常多的时间去人肉搜寻、公开别人隐私、上讨论区、四处搬弄是非、更将自己的用户页/框砌得密密麻麻,甚至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发动拉布战[4],撩事生非企图将别人拉进是非当中,但你“居然没有时间在个别条目各自的讨论页提出讨论”,面对别人质疑却是无视,只懂回退别人,你那可恶的行为和态度,是这里任何人都能清楚看得见的!crazy>d留言2012年7月5日 (四) 16:28 (UTC)
  • 有线第1台高清翡翠台
  • 资讯、说明:此人本身不断破坏条目但却向管理员诬告别人破坏,误导管理员作出保护条目的措施,让条目沦为一个错漏百出的版本,查此人编辑心态极有问题,曾多次破坏条目并被封禁,解封后故态复盟继续不断无理移除条目章节,屡作破坏行为,多位管理员和巡查员已多次严重警告此人,但此人屡劝不听,冥顽不灵。详见本条目讨论页。另外,此人更在做出破坏后出言恐吓“如再回退就你就没有好下场”[1],基于此人过往有人肉搜寻并公开维基编辑现实个人资料的前科,其出言恐吓令人不安,如管理员未能阻止此人之恶行,苦主为保自身安全只有好报案交由警方处理。
  • 发现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3:12 (UTC)
  • 处理:
我这是警告他!不是恐吓!——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6日 (五) 04:01 (UTC)
声言别人不顺从你就“没有好下场”,这不是恐吓别人是什么?而且其身不正的你凭什么警告别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7:32 (UTC)
回赠楼上上面所说的话给楼上。——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6日 (五) 09:52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及其个人讨论页
  • 资讯、说明:多次对条目进行破坏,不服被回退以及被管理员警告,多次恐吓及对他人人身攻击,如称呼管理员瓜皮仔为嗐皮仔,散播仇恨言论(干人家的娘),此人的种种言行已经在维基散播太多恶意。
  • 发现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9:41 (UTC)
  • 处理:
你还像黄世泽大帝一样恐吓我呢!还有瓜皮仔被我讽刺为嗐皮仔的原因之一是我在互动新闻台的条目里回退了你的编辑,导致他误判为破坏!——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6日 (五) 09:45 (UTC)
错在于你大家都有眼见,你确实不发一言就移除条目里面大量章节和文字,瓜皮仔他根本就没有误判你,你不服和心有不甘又如何?可以不断的骂人?连人家的妈都要骂?连人家的隐私都可爆?你有什么是做不出的?你这个人真的很不知所谓!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10:37 (UTC)
即使瓜皮仔觉得我有破坏,但是我没有破坏!看WP:VPD!——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2:51 (UTC)
可惜很多人都觉得你有破坏,你觉得没有是因为你人自负自我中心不自量不知自己的理由如何不知所谓。更何况,别人指出你在破坏,你不同意,你有用到理性的为自己辩解吗?没有!而是人身攻击、讲粗口、干人家的娘和人肉他人,可见你这个人的恐怖!维基管理员不封你,不给你教训,我只怕中国日后会多了一个思想犹像丁蟹的人,在现实中明明杀人放火都说自己是无错的!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30 (UTC)
  • 此人一直不按维基方针骑劫编辑,更以“自己没有时间”作为其“不讨论,但却做出破坏回退行为”的理由,最近更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发动拉布战[5],撩事生非企图将别人拉进是非当中,然而翻查其编辑贡献可见,此人向来没有善意讨论寻找共识的意思,也从没主动在个别条目各自的讨论页提出讨论。
  • 资讯、说明:请直接看贡献。
  • 发现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5日 (四) 16:36 (UTC)
  • 处理:
这不是什么立法会拉布,而是条目讨论!还有欢迎参与。——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6日 (五) 01:13 (UTC)
你这个人,从来也不意用个别条目的讨论页,不欲寻求共识和讨论即移除大量文字,现在跟大家说“要讨论”吗?你有心讨论为何又要跑到老远去开个新帖“广邀一些从来未有关注了解该几个条目的人参与讨论”?而你自己也没有任何新意,同样是无半点合乎情理的理据论点。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3:07 (UTC)
要讨论到VPD去!管理员快关上面和这个帖。——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6日 (五) 03:52 (UTC)
你是不是太有问题了?你真心要讨论的,就不会无理移除条目章节作出破坏行为,你真心要讨论的,有编辑争议就会善用条目内设的讨论页,而不是在别个地方另设“讨论区”。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1:59 (UTC)
在相关讨论页摆{{indiscussion}}模板不行吗?——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2:51 (UTC)
你节省吧!着人去讨论,但你自己又没有提出半点可以支持自己的理据,但又要向大家“广泛咨询”,这是讨论?是拉布吧!是连你自己也懒得去拉,连理由籍口都省得去想,是不负责任的拉布吧!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39 (UTC)
  • 四处滋扰维基编辑,请参见其编辑历史
  • 资讯、说明:参见其编辑历史可见,此人多次在多位维基编辑的对话页面不断广邀(实情是滋扰)其他维基编辑去“讨论”一些他们从来未有关注的条目编辑争议,试图借着呼朋引伴参与讨论来扰乱讨论的进行,广邀真人傀儡。事实上此人过往现在一直做出无理移除条目章节,行为如同破坏,但此人从来没有善用条目内设的讨论页,也没有善用编辑摘要。再者,于个别条目出现编辑争议,面对其他维基人的指摘和批评,此人予以无视,只不断移除他人的发言,态度恶劣嚣张,如今四出广邀他人讨论的作用只不过是“求援”、“求支持自己的声音”多于实际。而且真心要讨论的就不会在别个地方另设“讨论区”,可见其“邀约”并不真诚。
  • 发现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2:10 (UTC)
  • 处理:
在IRC聊天室里,[[User:Cravix|Cravix]建议我去通知部分用户参与讨论(包括你和你的IP号124.244),所以就通知了。反而你老是在这里提出和条目相关的讨论,要讨论,去WP:VPM说去!在下面的观众意见栏里说出你觉得不好的部分!别再滥用WP:VIP!——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2:51 (UTC)
滥用?我看是你滥用维基给你的灰色地带吧?个别某人建议你怎样,你就做,少来避重就轻吧!更多人建议你不要破坏、不要不讨论就移除、不要人身攻击、不要人肉……你又有没有同样的气概去接受别人的意见?如果你真的有心讨论,在每个条目都附设有讨论页,你有善用吗?你没有呀!而且永远都是自己删了就算,到别人到这里举报你你才说到自己有什么什么苦衷,嘿!你有心讨论?为何又那么不屑使用讨论页而要另设讨论啊?除了打算拉布和混淆视听,实在看不出你的心机有何意义!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12 (UTC)
你通常举报的是小事,而我举报的是符合举报规定的事(如使用马甲、发广告等)。还有你像个立法会的建制派成员去批评我和在微博上以唐唐Fing的角度批评Shizhao(我对Shizhao持中立态度)、批评鱼跃在花见条目被粉丝破坏(你老怎么不去回退反而在微博里说)!别像个喷子坐等了,快去做!多参与WP:DYKC、多在WP:VP讨论(那现在谁“不善于讨论”了?)、多去回退真正的破坏,而不是编辑争议!还有条目讨论页和WP:VPD都可以讨论有关话题的!你啊,拿衣服!连你也刷编辑数!——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3:35 (UTC)
你一直以来做出各种破坏行为是小事!?而你对其他用户的报复行为就是大事?还是你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才是“合符规定”的?维基谁给你权让你不断破坏条目/人身攻击/人肉他人?不能面对自己永远只有左右言他!还是重申一句:更多人建议你不要破坏、不要不讨论就移除、不要人身攻击、不要人肉……你又有没有同样的气概去接受别人的意见?还有什么叫做“而不是编辑争议”?是谁带来是非呀?是你呀!不讨论就删了算,对呀!河蟹完神不知鬼不觉当没事发生,你当然觉得这是“小事”!当然觉得这只是别人带来的编辑争议呀!我知道现在很多小学生在放暑假,但实在不希望维基会因为小学生放暑假而劣化!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46 (UTC)
你们这班香港用户,拿衣服!大惊小怪!——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4:10 (UTC)
还是要人身攻击来个尾枪?还要对“我们这些香港用户”作出歧视性的言论吗?再一次违反维基方针,没有人屈你的!还有你人肉和公开别人个人资料的问题︰我对瓜皮仔或某某透露自己的事,又或者我在某个地方透露并不代表其他人就有权挪用这些资料甚至四处张贴!我其实用不着跟你说太多,只是想问问你成年没有?你进过儿童院没?你所犯的是刑事罪,超龄的话应该是坐牢吧?我可以直接报香港的警广州的公安也可以,证据也是你自己留的,这不是民事兴讼,不经法院就不是法律威胁,我只是基于检举罪案!管理员都说你有问题封了你几日还是觉得自己没有问题,就看看谁会死得最惨!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4:30 (UTC)

我告诉你,如果他们来是讨论条目而不是支持我的话,你这种用户叫人来讨论条目也当成WP:马甲行为的阴谋论,已经被我推翻了!——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5:30 (UTC)

真人傀儡是指邀请一群维基人(一般为新加入的维基人)加入某个讨论,并发表支持邀请人的观点,意图改变共识的形成。另外,也有可能是某个维基人邀请其朋友创建账号或以匿名方式参与讨论。真人傀儡会误导其他维基人,令他们不能清楚了解讨论参与情况和各方面的观点。虽然维基百科对所有用户(尤其是新用户)进行善意推定,但我们强烈反对所有操作真人傀儡的行为。所有新用户若被发现与其他用户有相同的行为,或只此为单一目的进行编辑,他/她有可能受到和操作真人傀儡的账号相同的处分。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5:35 (UTC)
楼上又学马化腾Ctrl+C/Ctrl+V了?!——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5:47 (UTC)
以子之矛攻之子盾的说起傀儡来,但你自己又做了些更恶劣的行为来,其身本就不正但却又要声声方针方针,你说你在维基的角色不是小丑是什么?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15:12 (UTC)
香港电视娱乐的条目里,我之前已删除类似宣传信息的文字和合并部分段落。——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2:51 (UTC)
不要混淆视听了,不见得那些是“宣传讯息”,正如你过往一样,破坏完之后被人发现,你总是说得自己理直气壮,就如声称某某条目有“过期资料”一样,但要你透露哪个部分过期你又不能说出详情,你的技俩根本就是抽水,请问你可不可以有半点进步?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17 (UTC)
删除的内容你自己去该条目的历史看吧。——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5:47 (UTC)
你搞出来的麻烦又要别人去看?ok!但已经不是第一次,大家看过你所删的都不认为那是有问题的,那就证明你的“删了就算”行为属于破坏多于一切,不要以为自己的幼稚行为没有人知没有人见!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15:25 (UTC)
回退你是因为你做出破坏行为,与人无犹,与其恶意推定别人不如好好反省自己的言行态度恶劣。本人从来都以ip编辑,以ip编辑条目和建立新条目的数量也多,不像你,登入了却是恶行斑斑;再说维基是容许ip编辑就不足以让你以此去妖化别人。反而证据显示那个“发现人”却是试图借着呼朋引伴参与讨论来扰乱讨论的进行,广邀真人傀儡比起他所质疑别人以ip编辑,其本意无疑是更邪恶的。还有,已经有多位管理员清楚你的所为,相信你被封禁之日也不远矣。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9:55 (UTC)
大家都清楚楼上是谁。你没有在用户页里明确说明使用IP编辑的原因,也没有以安全、隐私或维护的名义来使用IP编辑。虽然维基是允许IP用户编辑,但是有了帐号,就别再用IP编辑了,因为有可能你犯了WP:马甲里面写到的不能在非登入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以多于一个帐号贡献同一个条目的规定。虽然我知道是同一个人,但是我建议楼上别用IP编辑了!——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6日 (五) 10:13 (UTC)
我的用户页早就已写清原因。参与维基编辑单纯为了贡献所知,不留名地作出编辑,这是因为本人深信维基既以“自由的百科全书”自居,又容许ip编辑,在这个基制下就不容一些人以此为口实,将某某的编辑看成是恶意或立心不良,这些阴谋论无疑跟“有容乃大”相违背,我不认为以ip去编辑有何问题,相反,对于一些爱滥竽充数又不断破坏条目的人,如阁下,即使你登入编辑,但恶行往往丢人现眼,没有人认为你可以站在道德高地去说三道四。我现在登入,是因为我要在这个“当前的破坏”页面去提告投诉你,只是这页面需要登入才能留言我才登入,你要以啥马甲去称呼别人,这是你永远没有善意推定他人,就正如你过去现在不屑于与任何人沟通一样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10:26 (UTC)
1:光在用户页说不行,楼上快去WP:维基荣誉领工,不想的话自己在自己用户页里加相关模板;2:楼上的用户页里只是说明你以“維基以「自由的百科全書」自居,又容許ip編輯”说明使用IP编辑的原因,没符合WP:马甲页所描述的以安全、隐私、维护、分身帐号、折衷帐号和以新帐号重新开始等原因使用IP编辑,这样等同你是使用马甲;3:楼上虽然做了文字编辑多少年也好,但是不懂得一般的维基编辑技巧,用户页像个博客一样。原地踏步!——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6日 (五) 10:43 (UTC)
请不要不负责任,为何一直不作事前的沟通而要屡次做出破坏行为、为何要人身攻击散播仇恨言论,我们一直对你质疑的问题你还未有回应,你可以攻击我的唯一一个缺口只在于IP问题上大造文章,然而,我从来没有在不登入的情况下做出破坏行为,相反,你这个所谓维基什么编辑却是不断对不同条目作出破坏,要不然你只是以自己的文字重写原有资料,企图以滥竽充数达至成为编辑的门槛,做法可耻。再者,当初说别人“没有在用户页里明确说明使用IP编辑的原因”,但其实本人早在用户页已陈明,要对你恶意推定,可见你在混淆视听,对你善意推定,则见你在不求甚解,诚如网友评价你,你只是一直“用其他不合理或者违反方针的情况存在作为自己做出不合理或违反方针的行为的理由”。另,我们都不见得你在维基的编辑技巧和态度很好。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1:46 (UTC)
那句是达师WP:VPP讨论我上传大尺寸图片时说的话,关这个什么事!另外你的像个博客一样的用户页已经违反了维基百科不是博客的规定了。——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3:02 (UTC)
真是不知所谓,维基百科不是博客所说的旨在针对条目而非用户页,如果我的对话页有问题,哪你那个对话页就更不憾入目了吧!我知道你现在很积极地翻查维基方针,但很可惜你却是拿来企图用以攻击你的眼中钉而非规范你自己的言行,这种扣帽子的心机实在幼稚和无知。还是老话一句:为何一直不作事前的沟通而要屡次做出破坏行为、为何要人身攻击散播仇恨言论,我们一直对你质疑的问题你还未有回应,请少来左右而言他好不好?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26 (UTC)
维基百科不是博客的规定是适应于任何页面。继续这样的话快去你那博客/微博去!——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5:28 (UTC)
如果我的对话页有问题,哪你那个对话页就更不知所谓,应该第一时间被取缔。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5:37 (UTC)
我的用户页是符合维基规定的,而用户讨论页为存档我于WP:VP里所发表的帖子和部分人的留言。——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5:47 (UTC)
真是不知所谓,明明大有问题,但还是要说到“六四没有死过人”,一直针对的是你“一直不作事前的沟通而要屡次做出破坏行为、为何要人身攻击散播仇恨言论”我们一直对你质疑的问题你还未有回应,你的言行更是不合符维基规定,你的用户页关大家屁事?请少来左右而言他好不好?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14:43 (UTC)
楼上明显有政治厨行为。——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贡献) 2012年7月9日 (一) 05:13 (UTC)

之前举报时的讨论

你对别人作出的不是警告,而是恐吓他人“没有好下场”;另,对条目不发一言作出破坏的明显是你,砌词狡辩避重就轻诬告别人,你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实在令人讨厌。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9:33 (UTC)
没有好下场的意思是指用户会被举报。——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2:56 (UTC)
那么,你的意思即是现在换转你没有好下场?基于你已掌握了很多用户的个人资料,你对用户恐吓惹来用户不安,让大家感到恐慌是非常合理且表证成立!现实中我们如要报警你一定会被拉到警局!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43 (UTC)
1:我都说了,这是警告,懂不!就像使用Twinkle的用户给任意用户的警告一样;2:你的Email地址是你在你的微博上向瓜皮仔透露的,Email地址泄露了你的手机号码,这怪我吗?!就算我人肉了你,内容都是你在其他场合透露或者以你名义公开的信息;3:你的死法(封禁方式),注定像黄世泽大帝一样,都是使用法律向用户威胁!——今晚找错误去! (留言) (贡献) 2012年7月7日 (六) 03:50 (UTC)
我 对瓜皮仔透露,又或者我在某个地方透露并不代表其他人就有权挪用这些资料甚至四处张贴;我其实用不着跟你说太多,只是想问问你成年没有?你进过儿童院没? 你所犯的是刑事罪,超龄的话应该是坐牢吧?我可以直接报香港的警广州的公安也可以,证据也是你自己留的,这不是民事兴讼,不经法院就不是法律威胁,我只是 基于检举罪案!管理员都说你有问题封了你几日还是觉得自己没有问题,就看看谁会死得最惨。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4:04 (UTC)

请看贡献。

已全部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1日 (三) 01:40 (UTC)

请求封禁以下用户

此外,以上用户与WP:KAGE无关,A900040a900040讨论·贡献·封禁(日志))也与WP:KAGEWP:LHLS无关,见m:srcu--2011wp留言2012年7月11日 (三) 00:55 (UTC)

 封禁2星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2日 (四) 06:03 (UTC)
永久封禁,纯破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2日 (四) 06:04 (UTC)
自辩:Aistsana的傀儡账号娜娜,并非回退员身份。却动不动称别人的编辑没有建设性及破坏,我认为这是出于该编辑反对FLG的利益立场,而一贯对试图劝阻其的我作出诬告的继续。我指出Aistsana只是声明一个傀儡帐号,而没有声明其操纵的多个IP帐号,这是陈述事实,并非什么人身攻击。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模板,本人在跟其他编辑互相交流个人观点之中,说明本编辑重视其他编辑的观点,这儿称我是无视,也属于其一贯的诬告。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4:09 (UTC)
  • 资讯 1:这次举报针对Aistsana的傀儡账号娜娜小妹妹和傀儡IP 123.110.182.150等。Aistsana经常在我用户讨论页留言,在条目编辑过程,最初几次因为不同意我的编辑,其有意切换匿名以IP身份在我用户讨论页上留言,宣称我的编辑不具有建设性,进而称我在破坏,随之威胁要封禁。我最初时并不知是Aistsana所为,问及时其也不承认,明确告诉我,我应去问IP用户。但渐渐其承认其所为。Aistsana有意隐藏自己与这些IP的联系,有意不让我知道其所为而用IP发出诬告,这些行为是违背维基关于傀儡的使用规则。这儿给出的IP只是其众多IP账号的一个。
  • 资讯 2:注意到Aistsana,特别是其傀儡IP或ID,几乎是专门用于反FLG。我看到过其创建新条目反FLG,并推荐到新条目推荐的页面;而对于其他编辑创建的条目,如其中有对其反FLG内容不利的信息,此编辑往往会添加一个关注度模板,这样一个月后,对新条目以关注度不足提删。我不清楚这种行为是否是维基允许,在这儿提请注意。
  • 资讯 3:对于佛家条目,我从未说FLG不属于佛家,我不清楚该编辑为何要编造我的话,宣称根据我怎么说而作出编辑。
  • 资讯 4:对于法轮功条目,该编辑近日大量删除有来源但对其反法目标不利的内容,被我劝阻;在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条目删除其他编辑添加有来源信息,其给出的理由是利益相关;但其自己添加的荒诞反法内容,我认为应删除,该编辑即在我用户讨论页应用模板称我没有建设性,并随之断定我在破坏,宣称要封锁。我认为这是因其个人反FLG利益相关,而又在对我作出不公正对待。
  • 发现人: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6:33 (UTC)
(!)意见:请参见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6:44 (UTC)
小南编辑,你自己去读读你给出的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象使用匿名IP招呼编辑去投票删除你所不喜欢的FLG相关条目(招呼时声称因为给人盯上,不得不匿名),正是你的所为。你自己一直在扰乱,却经常要诬蔑他人,为什么你非要做这种事? 我列举一些我观察到你在做的事,这并非扰乱。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03 (UTC)
(:)回应:那你有证据吗?就你以上的宣称——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05 (UTC)
这个,如小南现在是你自己在使用这个小南账号的话,应记得我以前曾在本页面举报时给出过连接,引用了你的原话。你当时根本无从反驳。怎么现在时间久了,想要抵赖?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08 (UTC)
(:)回应:抵赖什么,我又抵赖什么了?你的证据在哪,我还没看到。要告人一状,却没有证据,就要送人上断头台,先生你会不会太扯?——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12 (UTC)
证据在这儿: [“User talk:Jsjsjs1111”的版本历史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sjsjs1111&offset=&limit=500&action=history ] 当前 | 先前) 2012年4月19日 (四) 10:01‎ 123.110.140.156(讨论)‎ . . (115,235字节) (+270)‎ . . 你的原文标题为:(先用IP账户回复,因为被轮子盯上了) 。我以前曾就这一点在这儿举报过你,你完全没有印象了?这太奇怪了。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22 (UTC)
(:)回应:所以呢,这是什么破坏证据,又破坏了什么?真是太奇怪了,我真想不起来破坏过什么;而对方也无法举证,提出任何有关于破坏行为的证据。——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41 (UTC)
小南任意践踏维基规则习惯了,可能不觉得这算什么。但在这一件事,你至少违反不允许邀人投票,不允许使用为掩盖真实ID而用未经声明过傀儡IP,这两条规则吧。身为执行编辑,有意违规,这叫执法犯法。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54 (UTC)
(:)回应:那请问是投了哪些票?那些票又投在哪里?另外,我未掩盖真实身份,为掩盖真实ID是你自己说的。指人破坏,却又无法举证。这如果不是栽赃,我说如果,又该算是什么?——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59 (UTC)
我本不想再为你化时间找什么证据。但既然你要求,我前边找了出来,呈现在这儿了,你可能没认真读?还是只会无理纠缠?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8:03 (UTC)
(!)意见:因指不出任何破坏事实。所以本人“五礼”地,请Marvin再参见“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乙次。——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8:10 (UTC)
应你要求,我给出了证据,并多次告诉过你,也引用了你掩盖ID的原文标题。你仍是假装没看到。这不叫五礼,而叫掩耳盗铃。也是属于扰乱维基。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8:22 (UTC)
(:)回应Marvin误用典故了,这明明就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您该看看这个,掩耳盗铃原为盗钟掩耳
  • 致管理员:在众目睽睽下,小南编辑无所顾忌地在这儿无理取闹,平时其编辑操作中的张狂是不言而喻。我这是在本周最后一次发表看法。我一会儿得出差到外地去,从今天开始之后数天也不方便登录维基。敬请管理员们不要再偏袒长期严重违规的这位小南执行编辑,认真维护好维基百科这个我眼中的社会公器。我也并非与小南个人有过节,而是认为小南长期违规下变得无所顾忌,令其暂时停下来反省一下,对其个人有益。虽身为最底层的编辑,我一直来希望维护好的维基中立原则。以前我也曾考虑给维基创始人写信投诉小南,但一直太忙,没时间写长篇的英文信件;而且我相信,作为一名维基管理员先生,遇到这件事,如何对待处理好,是管理员的职责所在,均是自己在考虑选项,也是为自己的选择。祝各位夏安! 再见。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9:12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 当前的破坏
  • 在助客栈/条目探讨页面,以“讨论”为由散坏虚假消息,图陷他人于不义;在当前的破坏页面,以“合并我(他)之前的举报”为由,以及对提告者进行多次诬告,扰乱“当前的破坏”页面
  • 资讯、说明:在助客栈/条目探讨页面,以“讨论”为由,四处广纳人肉傀儡,“邀请”大量维基人去“讨论”一些未必每个维基人都有关注的条目,并企图断章取义与出所谓“例子”,误导从没关注该等条目的维基人;另在“当前的破坏”擅作主张以“合并我(他)之前的举报”为由上下搬动讨论,影响维基人了解发言时序定夺是非,并对控告他的当事人作出多项恶意诬告,如指本人违反WP:TROLL原则,事实是此人多次违规受到他人非议,就单方面认为是别人“挑衅了他”,但实情是此人不断作出破坏回退、人身攻击维基人及其家母、以及公开与维基人的私谈、以至个人隐私现实联系资料等,其恶行斑斑受到谴责是必然的事但此人如今仍认为是别人违反WP:TROLL原则是别人“挑衅了他”,可见此人从无悔过之心,说本人对其进行法律恐吓也属于砌词诬告,请管理员公平处理此人以阻止他对维基和维基人之影响。
  • 发现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10日 (二) 20:16 (UTC)
T.A 白河之前合并了一个举报(看历史),因此我要把相同IP的举报都要合并,另外从楼上的语气来看,几乎和WP:TROLL页面所描述的没两样。我真不想和你再说那么多了。
管理员过来关闭讨论。——今晚找错误去!留言/贡献2012年7月11日 (三) 01:19 (UTC)
我不知是什么原因何管理员们应该要对你这个恶形远彰的维基坏份子可以作出一次又一次的辜息,还有你对于什么才是挑衅好像是装傻多于无知,但正如大家所认知,你做出各种破坏和扰乱维基的行为就就要预了别人的投诉,你不见得你做什么都可以这样理直气壮,任何维基人都可以被你恐吓人身攻击人肉,甚至连管理员都可以被你呼喝“管理员过来关闭讨论”!?你当自己是什么王啊?crazy>d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07:09 (UTC)
  • 处理:
  • Category:老龙坑已废弃而且消失的古村落名字,官方民间早已弃用,Acklbonboncat(有时用IP)不断在多个条目硬将何文田改成老龙坑,例如:何文田站
  • 资讯、说明:用户Acklbonboncat强行将个人意见加入多个条目,这就是他的见解---有媒体报道: http://the-sun.on.cc/cnt/lifestyle/20100831/00479_002.html 。公主道以东、马头涌道以西一带地区分界一直含糊不清,皆是因为老龙坑、采石山及十二号山三个闹市之间的地区不断被错误地套上“何文田”的地名,造成九龙城区多处地址只有九龙域名而没有区(suburb)名的尴尬情况。况且,红磡仍有通往老龙坑的老龙坑街,因此老龙坑并不可被视为废名。--User:Acklbonboncat(留言) 2012年7月16日 (一) 00:52 (UTC)
  • 发现人:——youtube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13:50 (UTC) 2012年7月16日 (一) 13:49 (UTC)
  1. 提名特警判官
  2. User:Ronochen投反对票
  3. User:TayasUser:Ronochen的讨论页作恐吓[10]
  4. 后再有两票反对票
  5. User:Tayas将所有投票改作赞成票[11]
  6. 由本人修复
  7. User:Tayas前后上载两段YouTube影片,以真人作回应。[12] [13]内容为广东话,含有不少脏话、有死亡威胁。
(~)补充,其后再对User talk:Ai6z83xl3g作破坏。
(&)建议,调查此用户跟User:Okeout的关系,上载YouTube影片的用户名称正是“Okeout”。-Hijk910 2012年7月16日 (一) 10:45 (UTC)

(!)意见,此属恶意诽谤。Plantsixty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18:04 (UTC)

(!)意见,此属恶意诽谤。Plantsixty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18:04 (UTC) [[Category:]]

  囧rz...我服你了,是不是我每上一次网,变一次IP,都要被你说一次傀儡?再如Luke所说的"SOP"一般,说成是扰乱,再不行就私自关闭讨论串?184.75.35.50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08:31 (UTC)

  • 互动新闻台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及一系列有关香港电视媒体的条目
  • 观其编辑贡献,不难发现一直对不同条目作出大量不寻常的删字行径,该用户常声称自己是“修饰句语”但事实并非如此,而是自把自为地大量移除条目章节而不带理由,做法粗暴。查该用户从来不使用条目附设的讨论页,完全无视寻求共识与沟通,曾被管理员及其他用户多次警告和投诉;又,此用户曾经于“客栈”发起过所谓“讨论”但不被其他用户认同,众人共识与他所坚持的明显有别,但此人并不尊重讨论结果,反而顾态又再复盟作出“不说即删”的行为,输打赢要。
  • 发现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23:52 (UTC)
  • 处理:  编辑争议,考虑争论的解决。--Jimmy Xu  ·  · 2012年7月21日 (六) 11:38 (UTC)
至少我在高清翡翠台条目里我加了简繁转换!还有我在互动新闻台条目里加上{{问题条目}}模板,让大家都看看你编辑的条目有多难看(挂在互动新闻台和有线第1台条目里的模板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而楼上是怎样阻止其他用户校对文字。——今晚找错误去!留言/贡献2012年7月19日 (四) 00:51 (UTC)
对于一个没有资格和能力的人要不断挑起是非,恕无意奉陪,但对于有人至今仍然要对自己的问题视而不见,谁孰难看,这种厚颜,实人皆可见。crazy>d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4:12 (UTC)

请全部封禁,除了最后3个外均已封禁,但需修改用户页--2011wp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0:31 (UTC)

添加私人照片李达讨论·贡献·封禁(日志)

用户User:李达不断在鸡鸣寺条目中贴上一些个人进香的照片,请问这种行为应该按照哪条方针提报破坏?余兮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16:26 (UTC)

条目已经半保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26日 (四) 03:31 (UTC)
此人将上传的照片都上传了疑似侵权的新版本。这类没有价值的图片应该直接提删。炫富炫到维基百科来了,还真是头次见到。(File:美好生活.jpgFile:留影.jpgFile:烧香拜佛.jpgFile:欧洲游.jpgFile:香江游.jpg
又去栖霞寺上传了更多的炫富照片。。。commons:Special:Contributions/李达,应该直接在共享资源封禁了。余兮留言2012年7月27日 (五) 09:06 (UTC)
已经警告,仍然继续添加,涉及栖霞寺孔庙雨花台中山陵条目。包括以下IP地址114.248.12.46讨论·贡献·封禁(日志)),而且早已违背回退不过三原则。请求封禁。余兮留言2012年7月27日 (五) 09:09 (UTC)
(-)反对,先不论你屡次的诽谤和诬陷,本人没有任何扰乱行为,亦已留意对你最大程度的保持善意推定和尊重你的隐私。相反,希望你先查看自身是如何与其他善意用户动辄兵戎相见的。向我反馈你“逢人便打”的维基用户为数不少。
同我发出的议论类似的有关改善社群体验的话题,近年受各国维基人关注,连维基年会都至少出现两次演讲,难道你还要将发言者都逐出会场?184.75.35.50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07:23 (UTC)

(-)反对Plantsixty君是一位长期以来非常关心中文维基发展的资深维基人,并以愿意投入宝贵的时间和金钱等资源,积极参予地方聚会、维基年会等维基聚会,并在维基年会演讲,这些用心足以证实Plantsixty君以爱护中文维基有加的热忱,提出对社群良性发展的谏言,Plantsixty君所提出的讨论,值得所有愿意关心中文维基展望的全体维基人深刻审思,本人愿意担保Plantsixty君绝无扰乱之疑虑,请大家和管理员一定要花时间理解Plantsixty君的一片苦心。——Luke Young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19:33 (UTC)

迫害妄想狂患者;傀儡;你们俩只应该是症状不同;没有道理胡搅蛮缠;思想匮乏
你自己眼睛不好;
你的没词可见一斑;
你也就是词穷来找我撒气吧;
O,那你就更是luke、codename等人以来那样,扰乱为先搅和维基百科的手法了;
O,原来你在给苹果派通风报信,这可不妙。虽然维基百科的内容谁都可以看到,不过你这种方式倒是证明:你成了苹果派的人肉傀儡了!
IP用户是luke的傀儡,luke扯谎的功力都可以臆想一个不存在的聚会了
他嘴里没有实话;
只要你闭嘴消失,虽说不能永久停止中文维基百科的停止吵闹,却可以大幅减少。拔一毛以济天下,何不为之?;

及恶意诽谤其他用户为傀儡及扰乱等。

(!)意见:上述检举已经多日,管理员们仍无作为,请管理员就以上指控对Zhxy 519君有无涉及人身攻击之判定给予明确答复!——Luke Young留言2012年7月23日 (一) 08:42 (UTC)

请管理员尽快封禁该IP网段,不然一堆条目都变成这位老兄的个人相片集。Kly留言2012年7月28日 (六) 06:07 (UTC)
已段封,保护。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8日 (六) 18:36 (UTC)

 封禁5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30日 (一) 01:13 (UTC)

  • User:Shujenchang/OtherInfo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此人破坏本人用户页:[22],增加恶意诽谤及涉及本人隐私内容,根据其IP,本人可以判断出此用户为在其他网络社群和本人有怨仇的用户,根据本人对其性格的了解,他还会继续破坏本人用户页,存在长期破坏的趋势,故申请对其进行封禁,防止其继续破话,谢谢!

(~)补充 另外,此IP和User:Oct1158均为User:巨大八爪鱼的傀儡,该用户使用IP进行破坏就是为了避免他的账号被封,如可能,请进行CU,查证后将上述账号一同封禁。--张树人留言)- LGBT协会 2012年7月30日 (一) 01:43 (UTC)

  • 凯风网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违规破坏内容:在该条目中坚持引用含“屁股”之类的肮脏下流语句(经查历史记录这一句内容也是该编辑最早加入到条目中的),在编辑摘要使用“鬼”这一类词攻击本编辑,以及写下“MARVIN2009本名叫做XXX,和MARVIN2009是OOO的亲生儿子”这种莫名其妙的言辞对本编辑作出人身攻击;在该条目质疑民间身份一栏,非要加入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内容、并且加入其原创的定为邪教一说;在本编辑因针对其违规作出修改后,其在本编辑的讨论用户页上添加没有建设性模板;在本编辑看来,这属于该编辑利益相关操作受阻后所作的诬告,因为本编辑用户页一切没有建设性的说辞均属于此编辑及其傀儡账号所作。故再次敦请维基管理员调查处理。
  • 发现人:Marvin留言2012年7月29日 (日) 18:06 (UTC)
  • 处理:

115.43.149.217、115.43.133.8、

管理员皆有对其发出警告,但随意删改他人编辑(还改错)的行为不变!是否可请管理者务必进入其讨论页,在判定是否取消其编写资格!

我说Crazy,你之前说WP:VIP需要登录才能举报的吗,那现在还是照样拿IP号举报!你这种举报模式已经能够形容是喷子行为了,就连我都知道你举报我的内容是始终不变的那三样:無視溝通、誣告別人、破壞。那你呢?WP:VPP那次讨论,你连意见都不提,反而投诉就一大堆!编辑历史里我发现你用3个号(1+2)连着回退,全靠鸭子推定!何况之前的辩论的气氛都被你搞砸了!还有这个条目的编辑历史能让我们看到你的做法:双号刷——回退、破坏(添加太多的多余文字)一步到位,连WP:SOCK里面的规矩都违反了!
PS:此外关于那帮印尼人怎么破坏媒体相关条目的事,楼主可以在Special:防滥用过滤器找到,或者找88号过滤器的创建者谈谈。——今晚找错误去!留言/贡献2012年8月1日 (三) 15:05 (UTC)

过去要登入才能举报,现在不用登入就可以举报,那有何问题?不同的条目所附属的讨论页你有善用吗?没有!为何别人一定要参加你在公园以外之地所举办的“讨论”?还有在该次讨论别人有没有指出你的不是?是不是对你安插罪名生安白做?没有!你的令人讨论完全基于你的所作所为!好了,到现在你还要将破坏扩展到不同条目,请问又关我这什么事?“多余文字”?请问阁下凭什么理据还有什么字你觉得是多余的?你又有在讨论页先问过大家吗?没有!所谓的“多余文字”指控完全没有理据站不住脚,你的所作所为反而正正就是“破坏”一页所列举的例子!都已经不去问你是哪个专门了,你的中文水平怎样大家也心知肚明,一过连自己学历履历也成疑问的你去批评别人的文字怎样怎样?不如请你先不要批评别人,先告诉大家你有什么了不起吧!不求共识“举报你的内容始终不变那三种”,你就是自以为是从来没有检讨反省,就连管理员的妈都被你骂,敢问你是不是太不知所谓?124.244.208.109留言2012年8月2日 (四) 17:15 (UTC)

看来很喜欢破坏我的讨论页,应该与龟拉跨乌讨论·贡献·封禁(日志)) 又是李煌老师的傀儡。--Outlookxp留言2012年8月2日 (四) 03:47 (UTC)

你少来教训别人。自己做的事情烂还怕别人讲?
你自己的版式又那么难看。还说什么?
难看。这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评语了。
现在说的是你弄的东西糟糕。

[25]等。该用户至少自7月以来不断进行人身攻击及挑起激烈争斗,将讨论区搞到乌烟瘴气,数次警告及封禁([26][27]),皆无改善。

 封禁一星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6日 (一) 01:06 (UTC)

维基百科的目的,是建立一本观点中立百科全书,而所引用的资料都是可靠而且已经出版,以及维持相当的可供查证

基于这原因,所有维基百科参与者,都有责任确保,他们在维基百科所写,不论在条目本身,还是在讨论页,都并非诽谤

Wikipedia:诽谤

毫无任何证据的指控就是诽谤!--张树人留言)- LGBT协会 2012年8月5日 (日) 15:28 (UTC)
因3RR,已由管理员Hat600执行 封禁1日乌拉跨氪 2012年8月7日 (二) 10:06 (UTC)
  • 其实中华航空这个条目在这个月经常被好几个匿名用户瞎写,写完之后本人就以一些本人质疑的问题记录下,然后将这些问题一一向中华航空进行求证,得到的答复是这些匿名所加入的新内容不实际且与真实情况有较大的出入,如:华航的商务舱,商务舱现在明明还有在A330-300上提供,但有一匿名用户却一直坚持已不在A330-300上提供,并且坚持他自己的编辑没错,而且我怀疑这几个匿名IP是同一人使用,最扯的是他们居然将长荣航空的东西放到中华航空里,以上事件令本人在维基的其他编辑暂停,所以前来请求管理员对中华航空这个条目进行半保护。
  • 发现人:ltdccba---留言--贡献 2012年8月7日 (二) 13:04 (UTC)
  • 处理:  此页仅处理破坏,请转此处提报保护页面。--Jimmy Xu  ·  · 2012年8月8日 (三) 09:48 (UTC)
已经提交CU:m: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Donegroup.40zh.wikipedia--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31日 (二) 01:26 (UTC)
已经全部确认,[43],全部账户都已经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3日 (五) 18:07 (UTC)
补充,CU结果不太像是KellyMok的傀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8日 (三) 12:05 (UTC)
用户名应该还好,警告后未见破坏。Ben.MQ 2012年8月5日 (日) 14:35 (UTC)
自己承认WP:KAGE。--2011wp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4:57 (UTC)

已由管理员Makecat执行 永久封禁--张树人留言)- LGBT协会 2012年8月11日 (六) 13:19 (UTC)

你少来教训别人。自己做的事情烂还怕别人讲?
你自己的版式又那么难看。还说什么?
难看。这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评语了。
现在说的是你弄的东西糟糕。

[44]等。该用户至少自7月以来不断进行人身攻击及挑起激烈争斗,将讨论区搞到乌烟瘴气,数次警告及封禁([45][46]),皆无改善。

该等人身攻击行为,由Bencmq以“这不是人身攻击。请分清界线。其实我也觉得做的东西很糟。”理由未封禁。然而,根据正式方针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上述发言当属典型人身攻击。尚且,即使有必要强烈批评他人的编辑不当,也应该保持对对方及所有讨论者基本的礼貌和尊重。此外,该用户一贯言语具较强攻击性和针对性,经常给用户带来困扰,无论好言相劝,警告,封禁皆无改善。之前曾因如下言论被数次封禁:

迫害妄想狂患者;傀儡;你们俩只应该是症状不同;没有道理胡搅蛮缠;思想匮乏
我们任意一个在这里跟你争的注册用户都比你声大。我们任意一个人都敢说自己写条目比你洋洋洒洒放嘴炮有利于维基。

[47][48] 期后毫无改善。另外尚有

你自己眼睛不好;

你的没词可见一斑; 你也就是词穷来找我撒气吧; O,那你就更是luke、codename等人以来那样,扰乱为先搅和维基百科的手法了; O,原来你在给苹果派通风报信,这可不妙。虽然维基百科的内容谁都可以看到,不过你这种方式倒是证明:你成了苹果派的人肉傀儡了! IP用户是luke的傀儡,luke扯谎的功力都可以臆想一个不存在的聚会了 他嘴里没有实话;

只要你闭嘴消失,虽说不能永久停止中文维基百科的停止吵闹,却可以大幅减少。拔一毛以济天下,何不为之?;

等习惯性针对个人的攻击行为,对其他“非我族类”用户极度不友好,语言非常粗俗,常年无改善迹象,并多次将初级警告留言删除,甚至申请保护对话页以防被警告。因此,再次提报破坏。

相同的提报已在2012年8月5日 (日) 13:58 (UTC)以“未完成”结论,请IP用户不要再翻出相同的提报(“一案多审”、“forum shopping”)。--Mewaqua留言2012年8月10日 (五) 14:20 (UTC)
我有理由相信,该所谓“不是人身攻击”的未完成结论是不妥的,此外Bencmq本身是应避嫌之人士。不知可否指示更为妥善的处理方式?111.191.171.121留言2012年8月10日 (五) 18:25 (UTC)
关于日本IP用户提报的后半部,长夜无风早在2012年7月28日(见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2年7-9月)已把Zhxy519封禁24小时,日本IP用户到8月又拿同一段留言来提报,是意图制造“一案多罚”。--Mewaqua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03:35 (UTC)
后半部的发生在技术上是被封禁状态(用户发言第一句便已应被封禁),确并无一案多罚之意。阐述此段意为就该用户为短期内再犯,管理行为基本无效而感到沮丧。1.112.240.99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04:45 (UTC)
后面那些我个人也不认同,但已经处理过了,也没必要说什么;但看看前面的吧,这些也叫"人身攻击"?"做得烂","版式难看","不止一人认为难看","东西做得不好",明明白白的是反对意见,如果你一定要划为人身攻击,那请依例去WP:DYKN,WP:GAN,WP:FAN及各自存档把所有投反对票的人都举报一遍吧.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8月11日 (六) 06:51 (UTC)
 未完成,用户曾因此被封禁一天,重复提报。--MakecatTalkDC10 2012年8月12日 (日) 03:22 (UTC)
(!)意见非重复提报。该用户于7月28日因无礼的行为,人身攻击被封禁(在此之前已有前科)[49]。8月3日即再度进行类似行为[50][51][52][53],即此次提报且未曾被封禁。在短时间内连续对其他用户施以粗暴语言,已经超出正常讨论的礼仪规范,挑起和激化用户矛盾,严重扰乱正常讨论秩序,依惯例理应加长封禁时间。114.48.7.137留言2012年8月12日 (日) 08:49 (UTC)

3.在文中加插涂鸦、或把某些匹配的注解内容替换为某些不相称的言语。[58] 4.在他人的文件页面中扩充疑似亵渎性的、易使人产生错误理解的无聊注解内容。[59] 5.编辑战中反复删除原有页面的合理内容,且每次回退中无任何扩充旧页面的内容举措,或者加入令人反感的误导内容。[60]

  编辑争议,考虑争论的解决乌拉跨氪 2012年8月13日 (一) 10:10 (UTC)
  • 百越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1.将页面中的可供查证的来源证明内容完全删除或将部分一致认可的关联资料移除,并声称这些由专家学者们在国内或国际上公布过的确信无疑的可靠数据都是争议内容,而发起这场争议的用户Ianbu并无出示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是在重复进行“无聊破坏”,该管理员涉嫌“清空页面”类型的破坏罪行以及庇护原破坏者的有失中立的偏颇立场 [61]
  • 发现人:Cantonese people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19:20 (UTC)

Checkuser

第一组

相似:

  • Spanagain
  • Meenewa17

IP相似但编辑习性不相似:

  • 2011wp

使用相似IP但编辑习性不能比较:

  • Afsdgt
  • Dfahbwyrhnt
  • Test1122d(是我的)
  • Test1122e(是我的)

其中后2个本人承认是我的账户;

第二组

以下为同一用户:

  • Angelasidedog
  • 不能编辑自己的讨论页
  • 林浩生是谁?
  • 揭露某人真相
  • 250wp
  • 龟拉跨乌
  • 真理永不倒!!!
  • Greatwordsgreatwordsgreatwords
  • 反对猴子滥权
  • FilterAbuserwaterscale
  • Riverstepriverstep
  • Zhxy 512
  • 五百万个条目了
  • 2012wp
  • 反滥权协会
  • Entrysaprior
  • Trollishere!
  • Lihuanbility
  • Urbanonsetchxs!
  • 宇宙引力波背景辐射
  • 大寒冥国万碎!
  • 锂磺老湿
  • Riverayears
  • 九洲配音
  • 蚂蝗老师
  • Inputcosts
  • Guidetruly
  • 季煌老师
  • 气功研究
  • 李彦宏女士
  • 杨启彪教授
  • 李煌大师
  • 李煌老师一
  • 李火皇
  • 锑锑的水大了
  • 王轩先生
  • Codename Protest
  • Moun sòt idiotas
  • Jimnny xu wrk
  • 2htreblA
  • Where is KAGE?
  • Đài Loan Mỹ Việt lợn
  • אנסאנסאנס
  • 한어어국국어
  • 做猫是个人才
  • 王轩下台!
  • 基米许万人坑
  • 令现正进行
  • WP:VIP
  • Việt Nam Sacker
  • Ideal gas equation
  • 赵明毅教授
  • Guke9527
  • 高考成绩要公布了
  • VeryVitalPerson
  • 超级理科生刘朋
  • 朱海军
  • CivilagainIII
  • 方滨兴院士
  • 反网特
  • Kage-bot
  • WP:LHLS
  • 氪跨拉乌
  • 英文(简体)
  • 挡的政策亚克西
  • Goe Juna
  • 苏州中学每况愈下
  • Atomsgivenanti
  • TacekaM.rM
  • 你亦可以选择让其他人通过你的
  • Jinnmy xu wrk
  • 香港达人
  • 第十次动员令主持人
  • Realrocksofcukinggood

--2011wp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03:31 (UTC)

不到你不承认,反正CU已经确认了你们之间的关系;你亦在滥用傀儡作出破坏行为,按理应该封禁。-HW 动员令 2012年8月14日 (二) 03:37 (UTC)
  • 百越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擅自修改别人在讨论页中的评语,歪曲其意思。讨论页面的话题发布者指出“广东和广西一带是百越族的发源地可能性最大”和该破坏者曲解的“广东中心”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广西次发源地的存在并不能取代广东是百越族主要发源地的地位,再说广西是壮族居多已成定论,百越族肯定不是广西的主体民族,只能说两个民族之间存在者与汉族相比更为密切的血缘关系;该留言破坏者又指引用的来源查证的博客作者在自己的博客文章中并无引用文献,这也不是事实,该博客作者在文章中基本上都写明了某组参考数据是出自哪位学者发布的论文及论文的题目,如博文中“吴教授最近一篇“台湾人该为过去汉人欺凌原住民做无意义又荒谬的道歉吗?”的大作”这样的段落已经可以看成是文献来源的证明,只不过是未将文献重点标示出来而已。用户Ianbu的这一略带敌意的举动明显属于“破坏他人留言”的行为 [62]
  • 发现人:Cantonese people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22:38 (UTC)
  编辑争议,考虑争论的解决乌拉跨氪 2012年8月14日 (二) 05:40 (UTC)
  • 法轮功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资讯:近期来该编辑作原创研究却声称是有来源。但只要打开其来源一看,就知根本没这回事。不听劝阻,大量删除有可靠来源的内容,代之以其自己编造的东西(宣称是有来源,但来源根本不支持其自己原创的内容)。最新一例,是宣称中国在1997年定FLG为邪教而取缔,事实上来源一看,是99年7月的民政部的取缔决定,其中根本没有定为邪教一说。我在讨论页已经告诫过该编辑,不要用自己编造的东西来破坏维基,但该编辑不听劝阻。这一回其操作的理由,是摘要部分太长,他要自己来编写一个。但摘要部分本来很简短,正是其近日这位编辑非要把正文详细论述的不少事件搬到摘要部分过来所造成的。只要其添加的相关事件,移到正文,摘要部分仍是可简单,完全不需要其原创研究来一个97年定为邪教而取缔之类子乌虚有的事。
  • 发现人:Marvin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9:54 (UTC)
  • 处理:  此页仅处理破坏,请转此处提报争议。--Jimmy Xu  ·  · 2012年8月20日 (一) 22:18 (UTC)
谢谢管理员先生回复,请问,不听劝阻,大量删除有可靠来源的内容,代之以其个原创的内容,并且这还没构成破坏?仅是争议?Marvin留言2012年8月21日 (二) 00:39 (UTC)
搞起回退战了再来报破坏吧。--Jimmy Xu  ·  · 2012年8月21日 (二) 00:41 (UTC)
  • 法轮功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法轮功在各地区的发展及影响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资讯、说明:多次无视讨论页的证据,有意捏造生事,屡劝不听。比如关于卫星覆盖,其所引FLG来源并无承认是他们所为,AISTSANA却有意歪曲这个来源,称承认卫星插播。比如民政部所作的取缔、国内人民日报的邪教指控等,本条目,已经多处有触及,AISTSANA非要添加从复多次的内容。比如关于邪教分类,多日前,已经在讨论页有共识(我给出中国政府网站公布的14种最新邪教名单,并无FLG的证据后,AISTSANA无辞以对,没再强迫修改。但近日称与另一ID商量后,获得共识,还是要添加。但那个A某某本就跟AISTSANA一样长期热衷于妖魔化FLG- 引用中国政府和FLG的报导本没问题,但他们长期来有意歪曲和捏造中国政府来源和FLG来源的报导)。AISTSANA自己明目张胆在破坏维基,昨晚更是交替使用傀儡账号娜娜和本身账号对本编辑作出威胁。关于刚才我所作的编辑,是请新出现的那人不要断章取义和有意妖魔化,其关于男女双修这个章节的引用,是该书谈及藏传佛教中的画像和塑像,这并非是FLG修炼中的内容,如读一下该章节,会知道其中已经明确指FLG没有男女双修。但娜娜再次无理回退我的操作、并恶人先告状。关于AISTSANA在法轮功在各地区的发展及影响条目添加的内容,半年前,早已在FLG条目讨论页经讨论后,获得共识,才删除的。其现在从新添加回来,并诬告于我,也是有意生事。AISTSANA及其另一账号娜娜和多个与其一样热衷于妖魔化FLG的ID,反复添加连正在镇压FLG的共产党也做不出来的无稽指控,试图把维基变成这些ID仇恨宣传的工具,注意到别的维基编辑如对他们有不同的看法,如一位门前雪,还有一位叫MON什么的ID,往往就被AISTSANA指成我的傀儡,这是对其他维基编辑的攻击。请管理员调查。
  • 发现人:Marvin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12:57 (UTC)
  • 处理:这里是破坏提报处,不是辩论处,讨论请至各位的讨论页进行,谢谢。除非,举例破坏行为,否则请勿再进行任何的赘述。乌拉跨氪 2012年8月20日 (一) 13:00 (UTC)


两个条目已经全保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21日 (二) 01:22 (UTC)
多谢管理员先生!Marvin留言2012年8月21日 (二) 02:47 (UTC)
  • 八一宣言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user:阿撒晡鲁屡次在八一宣言条目内加入虚假来源,以佐证其个人观点。我首次发现之后,善意推断为版本问题,与之讨论无果(见条目讨论页),只能认为其行为为破坏而回退之。其后user:阿撒晡鲁多次将条目直接改回他的版本,遭我回退,被管理员认定为编辑战而将条目保护。而每一次条目保护期结束后不久,user:阿撒晡鲁就会将条目直接改回他的版本。最近的一次为今天(虽然几分钟后立刻因为在另一条目做编辑战而被封禁一个月)现在我将其捏造来源的行为写在条目讨论页中。我认为这种编辑行为已经不能通过讨论或警告解决而只能称为破坏(或恶意编辑),因此放到这里,请求管理员协助。
 封禁3月乌拉跨氪 2012年9月5日 (三) 04:57 (UTC)

Busisi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及其傀儡

Afedader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及其傀儡

正常编辑内容与执意编辑内容的比例大约是1:1(其实做出这个决定确实很为难),由于上次和某管理员私下交流了一下具体应该怎么办?因为今日又开始了,所以,没办法,照做吧。
建议大家来讨论一下,具体应该怎么办?是否需要封禁?(按我估计 管理员去讨论页留言警告提示也没用 一样的结果,完全无视的)
  • 武藤章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该用户反复加入情绪性言词,如上述条目人物死后被祭祀于靖国神社,他就要把它写成“1978年10月被靖国神社合祀,主要供奉大便和马尿。和平爱好者可以去那里,泼尿泄愤。”岂不破坏?东条英机条目写道家人为其辩护的部分,写说:“由于她没有经历过二战苦痛,没有家人被虐杀,没有姊妹被帝国军人强暴,同时为了自己自私和不可告人的政治前途”日本遗族会条目则添写“其实不过是这些战犯后人,妄图通过前人的威信,谋取及其自私的自身利益或不可告人的政治前途。鉴于这些人喜欢用屁股说话,所以如此。”,此类皆实属破坏。目前已全数回退并发警告,鉴于此类用户通常发警告还是会继续遂行此类编辑,为省等候之麻烦,我就先发到这里来,待管理员见其继续活跃后处理,谢谢。
  • 发现人:Ai6z83xl3g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05:19 (UTC)
  • 处理:  最近警告后无编辑。如用户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Jimmy Xu  ·  · 2012年9月16日 (日) 13:30 (UTC)
(※)注意:该用户已回来编辑,继续“被靖国神社合祀,每天供奉人尿和马粪,和平爱好者可以去那里泼粪泄恨,谴责其二战罪行。”—Ai6z83xl3g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09:07 (UTC)
 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9日 (三) 11:23 (UTC)
该子条目标题是各校综合实力,你一直列出eduniversal是居心何在,一直要帮你母校打广告吗?国立中兴大学早期是农业研究学校,但现在理工科也有长足发展,你那样也是凭自身感觉不是吗?你这样是恶人先告状吧?MikTeX12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10:31 (UTC)
  • 中字辈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子标题各校综合实力中,South Alumni不断加入eduniversal排名,此为商管学院的排名,并非整个大学的综合实力评量,而South Alumni用户屡劝不听一直撤销编辑
  • 国立中山大学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South Alumni为此校校友,在条目中不断夸大国立中山大学,并容不下其他用户论点,似乎把中山大学条目占为己有,任何编辑都会经常被其撤销,例如最新2012泰晤士大学排名将中山大学列为251-275名,而South Alumni故意不采用,使用过往的旧资料不断在条目第五行其最佳排名现处于...做文章、玩文字游戏,在2012年8月31日 (五) 14:34‎ 的版本中连凌驾国立中央大学这几个字都写上去了,明显利用维基百科来战学校,中山大学条目中处处充满打广告之类的言词或语气,管理员若从头到尾完整读过一遍就会有强烈感觉了。
  • 发现人:MikTeX12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10:55 (UTC)
  • 处理:未曾见阁下劝阻,另看似  编辑争议,考虑争论的解决。--Jimmy Xu  ·  · 2012年9月22日 (六) 00:13 (UTC)
(~)补充:此人自2009年1月30日创建沈芯菱条目至今仍活跃。-CheckShenhsinling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1:02 (UTC)
(※)注意此用户又来乱了,连说别人人身攻击、公然悔辱都出现了,反正维基百科管理员没薪水拿所以订了一堆规则希望一般用户们自己处理纠纷吧,看来编辑战又要持续下去了,该中山大学校友会继续用看似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把自己学校条目捧上天。MikTeX12留言2012年9月24日 (一) 05:41 (UTC)
  •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编辑 · [[Talk:Wikipedia:当前的破坏|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South Alumni该用户喜欢打编辑战!把跟他有意见的用户!都说别破坏!会恶人先告状!59.126.192.47 NCTU 61.231.195.167 GTOO Jimmy Xu 218.103.254.49 Bigmorr 140.117.21.63 Urbancarry Wcam 125.225.34.77 .....都是受害者之一

破坏其他用户编辑的危机百科!大量广告编辑台湾的国立中山大学!并阻止其他人编辑!长期修改大量不实的广告内容! 很多编辑都没有标明来源出处!只有个人情绪主观意识的编辑!请仔细评估内容!建议重新编辑South Alumni该用户所编辑过的网页!

  • 在该条目杜撰文章进行人身攻击,诸多用语涉及公然侮辱,根据百科守则尽量不要诉诸法律,故希望管理员妥善处理
  • 其实仔细看了一下很多公私学校的网页!!私立广告编辑最夸张!!少子化!!很无趣!浪费太多美国时间....不过破坏用户!请管理员仔细评估再做处理!!
  • 发现人:Samsamsamsam留言2012年9月25日 (二) 06:18 (UTC)
  • 处理

来自其他维基,不存在

不过各种示例中[100]spam自己的blog也真有趣啊-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0:54 (UTC)
又一个:C996387762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 --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1:39 (UTC)
在此列明C996387762所为:自用IP(应为其上所述之27.9.0.0/16系列)始便以"使用中文名"为借口乱改条目,把常用的"超文本标记语言"一名改为莫名其妙的"超级文本标记语言",并竟将IBM GML替换成所谓"国际商用机器 通用标记语言",IP被封禁后注册帐号继续回退至自己的版本,而在我已说明要使用常用名称后竟在我的讨论页下留下辱骂词句并死命回退直至公然违反3RR亦不止,请处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9日 (六) 03:17 (UTC)
  1. ^ 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220.246.3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