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官,中国古代官职。在秦朝和汉朝,掌管饮食的官大都以“官”为名,包括有大官、中官、私官、中私官、汤官、上官、下官、食官等。大官职位较高,又称为太官、泰官等,秩一千石,是少府下属的官职,主掌皇帝或百官的饮食。中官、私官、中私官三个官职在大官之下,秩六百石,是詹事下属的官职,主掌皇后、太后、太子、公主等饮食。汤官,秩六百石,是詹事下属的官职,主掌糕饼,后汉时主掌酒。上官和大官相同,都是职位较高的官,下官是比上官小的官。食官是詹事或奉常下属的官职,秩六百石,掌皇后、太子等饮食,或主管祭祀所用食物。[1]
参考文献
- ^ 罗红侠. 青铜器铭文中的食官考. 文博. 2010, (4): 5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