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仑
陈兆仑(1700年—1771年),字星斋,号句山,浙江钱塘县(今属杭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经学家,工诗文。
陈兆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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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太仆寺卿 | |
籍贯 | 浙江钱塘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星斋,号句山 |
出生 |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 浙江钱塘县 |
逝世 |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 京师 |
亲属 | (孙女)陈端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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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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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进士,福建即用知县。举博学鸿词,赴京师试,授内阁中书。雍正十三年(1735年)入直军机处,任汉军机章京。[1]乾隆元年(1736年),举博学宏词,廷试二等,授翰林院检讨。历任左中允、侍讲学士、顺天府府尹。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迁太常寺卿。因乾隆帝谒陵时同官迎驾失仪,左迁太仆寺少卿。再迁太仆寺卿。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卒。《清史稿》有传。[2]
著作
陈兆仑精通经义,工书法、诗文。有《紫竹山房文集》二十卷,《紫竹山房诗集》十二卷。
注释
- ^ 《枢垣记略·卷十八·题名四》:陈兆仑 字星斋,浙江钱塘人。雍正庚戌进士。十三年十二月由内阁中书入直,复举乾隆丙辰博学鸿词科,官至太仆寺卿。
- ^ 《清史稿·卷305·列传九十二》:陈兆仑,字星斋,浙江钱塘人。亦幼慧。雍正八年进士,福建即用知县。举博学鸿词,诣京师试,授内阁中书,充军机章京。乾隆元年,廷试二等,授检讨。十七年,上御经筵,以撰进讲义称旨,擢左中允。御试翰詹各官,复擢侍讲学士。再迁顺天府府尹。值大水,兆仑心计指画,抚绥安集,无不得所。畿辅役繁,旧设官车疲敝,议佥富户应役,兆仑奏罢之。时方西征,发禁旅,兆仑经画宿顿储蓄,井井有绪,军民晏然。二十一年,迁太常寺卿。上谒陵,以同官迎驾失仪,左授太仆寺少卿。再迁太仆寺卿。三十六年,卒。
兆仑精六书之学,尤长经义,于易、书、礼均有论述。为诗文澹泊清远。
参考资料
- 赵尔巽等,《清史稿》,中华书局点校本
- 梁章钜,《枢垣记略》,中华书局,ISBN 7101017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