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秀山(1920年11月5日—2020年2月4日),男,汉族,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

郝秀山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顾问委员会主任
任期
1988年5月—1992年12月
前任王铎
继任机构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期
1983年4月—1986年5月12日[1]
主任巴图巴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期
1988年3月—1993年3月
选区内蒙古自治区
个人资料
性别
别名苏平
出生1920年11月5日
 中华民国绥远特别区土默特旗万家沟帐房塔村
逝世2020年2月4日(2020岁—02—04)(99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民族汉族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职业政治人物

生平

1920年11月5日(一说1919年9月[3])生于土默特旗万家沟帐房塔村,祖籍山西省[4]。后移居武川县义合乡前窑子村[5]

1938年参加八路军。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担任武川县县长、内蒙古人民骑兵16师3团团长、内蒙古军区政治部组织科长等职务。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绥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绥远省农林厅畜牧局局长(1952年-1954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乌兰察布盟委副书记等职务[6]

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迫害。1972年恢复工作,历任内蒙古水利局局长,中共呼和浩特市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包头市委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军分区第一政治委员等职务[6]

1980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分管财政、计划、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工作。1983年4月,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6年1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5月,接替王铎担任主任。1996年10月离休[3]

2020年2月4日在呼和浩特逝世。6月20日上午举行遗体告别仪式[6]

轶事

1983年2月28日上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陈炳宇和郝秀山出差从集宁市乘车返回呼和浩特市途中,看见一辆吉普车翻倒在路旁。他们立即叫司机停车,把翻了的车推起来,救出了压在下边的人[7]

参考资料

  1. ^ 内蒙古自治区五至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中国人大网. 2011-03-23 [2020-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3). 
  2. ^ 胡春华亲切看望巴图巴根、郝秀山两位老同志. 内蒙古日报. [2012-05-13]. 
  3. ^ 3.0 3.1 郝秀山同志逝世. 新华网. 2020-07-23 [2020-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3). 
  4. ^ 百年风云内蒙古-郝秀山. 新华网. [2020-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3). 
  5. ^ 许腾飞. 正省级离休干部郝秀山遗体告别仪式举行. 新京报. 2020-06-22 [2020-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3). 
  6. ^ 6.0 6.1 6.2 章奎. 郝秀山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呼举行. 内蒙古日报. 2020-06-21 [2020-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3). 
  7. ^ 内蒙古副主席陈炳宇郝秀山途中救人. 人民日报. 1983-03-11: 4.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