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凤(1483年—1548年),文明西村湖广黄梅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己丑科进士。初授苏州府常熟县知县,改应天府溧水县,历升刑部福建司主事、陕西司员外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出为广东广州府知府[1],又四川按察司副使[2],官至四川布政使。

参考文献

  1. ^ 四库全书本《广州通志·卷二十七》:胡凤湖广黄梅人进士二十一年任。
  2.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二》:嘉靖二十三年正月癸亥 升云南按察使朱纨、江西按察使郑重俱为右布政使,浙江杭州府知府陈仕贤、直隶真定府知府唐时英、广东广州府知府胡凤、福建福州府知府邬绅俱为按察司副使,刑部署郎中张圭、浙江按察司佥事黄光升、江西按察司佥事缪宗周俱为布政使司右参议,湖广道御史李延康、狭西道御史徐鹤龄、礼部员外徐纬、户部员外刘志张朝聘、兵部员外刘光文俱为按察司佥事。纨、鹤龄俱山东,仕贤、光文俱湖广,绅、凤、宗周、朝聘俱四川,时英、圭俱贵州,延康河南,重山西,纬福建,光升浙江,志狭西。
官衔
前任:
张问行
明朝溧水县知县
1532年-1534年
继任:
杜朝聘
前任:
郑炯
明朝广州府知府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上任
继任:
陈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