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文(?年—?年),江苏松江府华亭县人,由贡生,乾隆四十一年署顺庆府通判[1]。清时在四川省顺庆府岳池县(位于今四川东北部,(李)武周万岁通天二年分南充、相如二县置,是一个千年古县,到今时千四百二十余年)担任官吏。

王兴文

籍贯 江苏松江府华亭县
出生 ?年?月?日
逝世 ?年?月?日
亲属 曾祖、祖、父,母
出身

贡生

著作

注释

  1. ^ 光绪《岳池县志》卷十职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