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一银行
浙江第一银行,成立于1909年,曾用名官商合办浙江银行、中华民国浙江银行、浙江地方实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先后经历从官办到官商合办再到商办,前身浙江实业银行是中华民国时期“南三行”之一。
历史
清末
清宣统元年(1909年),浙江地方政府和商人合资设立官商合办浙江银行,总行设于杭州,上海设分行。
中华民国时期
辛亥革命后,改组为中华民国浙江银行,拥有发行钞权。1915年改组为浙江地方实业银行,不再发行钞票。
1923年,浙江地方实业银行一分为二,官商分家各自营业,官股称浙江地方银行,商股称浙江实业银行,原上海分行划归商股经营。设总管理处于上海,另设分行于杭州。1923年4月23日,浙江实业银行在上海正式宣告成立。实收资本为180万元,随后又补足为200万元。第一届董事会推举胡济生为董事长,李馥荪为总经理。1927年,李馥荪继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浙江实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面向外商,着重兜揽在沪外商企业的存、汇款。如存款大户美商上海电力公司在抗战胜利后,将存款等全部集中于该行。为了开拓与巩固和外商的业务关系,李馥荪采取请进来,如请外商头目或买办当银行董事,或加入股份;打出去,如大量购买外商债券和股票,打入外商投资集团,在外商企业中兼任董事或经理,以利于该行对外业务的开展。
浙江实业银行也发展国外汇兑业务。最初由李馥荪亲自主持,很早就与欧美各国的银行建立了通汇关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该行以与德商交往为主,德商西门子、美最时、礼和、谦信洋行等提供外汇以作进口押汇,所获利润极为丰厚,积累了可观的外汇资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独家经营瑞士法郎,从1944年以后的一年半后,瑞士法郎汇款几乎集中于该行,每月吐纳几十万至上百万瑞士法郎,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利益,积累了大量外汇,是私营金融业中拥有外汇资产较多的一家银行。其外汇资金,大部分投放在美国。
1948年10月,改组为浙江第一银行(英语:Chekiang First B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浙江第一银行公私合营。
香港时期
1950年,李馥荪仿照陈光甫在香港另办上海商业银行做法,在香港另设浙江第一商业银行。但香港的浙江第一商业银行与上海的浙江第一商业银行没有关系。
参见
参考文献
- ^ 永亨银行成功合并浙江第一银行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