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维翰
生平
洪维翰是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应天乡试举人,治《诗经》[2],崇祯十六年(1643年)成进士,获授行人前往浙江督饷,隆武时自户部浙江司主事历官吏部验封司员外郎,调回户部浙江司郎中。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隆武)时户部司官:……洪维翰,字叔宗,泾县人。崇祯十六年进士。授行人,督饷浙江。自浙江司主事历验封员外郎、浙江司郎中。福京亡,隐举山。
- ^ 道光《安徽通志·卷一百二十二·选举志》:天启元年辛酉科(举人)……洪惟【维】翰 泾县人
- ^ 道光《安徽通志·卷二百四·人物志》:洪维翰,字叔宗,泾县人。崇祯癸未进士,督饷浙江,明亡,流寓闽粤,久之归。筑室举山终其身,为诗排荡离奇激昂慷慨,而性独和易近人,能周缓急。卒之,邻里皆巷哭。 宁国府志
- ^ 嘉庆《宁国府志·卷三十一·人物志》:洪维翰 字叔宗,天启辛酉以《诗经》魁其房,时三吴文风皆折胥龋齿为工,维翰独离奇排荡与时异,识者推之。崇正癸未成进士,授行人督饷浙中,明亡后流寓闽粤,久之归筑室举山下终。其身和易近人而能周缓急,卒之日邻里皆巷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