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水灾

自然灾害

江淮水灾,指发生于长江中下游淮河流域的水灾。 在近代史上,淮河大水年为1916、1921、1931、1954、1956、1963、1975、1982、1991、1996和1998年;其中约三分之一是亦是长江大水年,即1931、1954、1996和1998年。[1]水利学多称为江淮大水,史学多称江淮水灾

江淮水灾多发生于6-9月的夏季,水利学者总结江淮大水现像,发现其直接成因为地热涡活跃,[1][2]在大水之前的半年的冬春之交,在滇西、缅北、藏东南、印度东北一带常有大地震发生,惟大地震不是必要条件。[2]

长江、淮水水灾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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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 1.0 1.1 张拥军, 汤懋苍, 李栋梁. 淮河大水年的地热 涡活动特征及预测途径探讨. 《高原气象》2005年2月,19卷4期,页115. 原始数据可参见国家科委全国重大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 中国重大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分论)[M]. 北京 : 科学出版社, 1993. 252~296.
  2. ^ 2.0 2.1 汤懋苍, 高晓清, 柳艳香, 郭维栋, 王钟睿. 长江、黄河大洪水前期地球系统演变的分析. 《高原气象》2000年19卷4期.
  3. ^ 魏怡勤. 乾隆七年江淮水灾回眸. 《江苏地方志》2013年01期.
  4. ^ 唐峰. 乾隆初年的江淮水灾及其赈济. 《档案与建设》 2014年07期.
  5. ^ 75年河南水灾:滔天人祸令十万人葬身鱼腹. 凤凰网. 2008-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30) (中文). 
  6. ^ 河南75·8溃坝:世界最惨垮坝惨剧. 中国网. [201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31) (中文). 
  7. ^ 马柱国. 地温异常与1991年江淮大水、江南大旱关系的初步分析. 《高原气象》 1995年14卷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