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谢罕见
谢罕见(1938年—),生于日治台湾台北州,企业家及政治人物,为林堉琪之妻,宏国集团的大家长,在1993年至1995年间获选为台湾百大富豪中第11名,亦为台湾之女性首富。1996年,宏国集团发生财务危机,其个人财富大幅缩减,但仍是台湾之女性首富。
谢罕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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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女 |
出生 | 1938年(85—86岁) 日治台湾台北州淡水郡淡水街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配偶 | 林堉琪 |
儿女 | 三子一女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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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谢罕见在20岁时与林堉琪结婚。1964年,林堉琪创办宏国建设,从事国民住宅的建筑工程,并因此快速累积财富。林堉琪于45岁时因直肠癌过世后,宏国集团由谢罕见接掌。在接管宏国集团后,谢罕见曾经是台湾女性首富。1982年,她出任德霖技术学院董事长。2000年,宏国集团爆发财务危机,积欠新台币605亿元,谢罕见与其子共同经营,历经15年后才将债务清偿完毕。
家庭
司法案件
2003年,谢罕见因担任亲友向远东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新台币3亿余元之担保人,且其亲友未偿还债务,远东国际商业银行要求谢罕见清偿,她因此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后来,两方达成和解。[1]
注释
- ^ 张琦珍. 宏國負責人被聲請宣告破產. 台湾苹果日报. 2003-06-21 [2016-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