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侯(1766年—1844年)字向邦,号石潭福建漳州府龙溪县白石堡吉上社人,是知名的台湾清治时期商人,林本源家族始祖。

林平侯
汉字 林平侯
白话字 Lîm Pêng-hô͘
台语罗马字Lîm Pîng-hôo
汉字 石潭
白话字 Se̍k-thâm
台语罗马字Si̍k-thâm
表字
汉字 向邦
白话字 Hiòng-pang
台语罗马字Hiòng-pang

生平

林平侯1782年前来台湾探望在台北新庄定居,业为教席的父亲林应寅。林平侯先受雇于米商郑谷家,后自经纪生意。1787年,林爽文事件引发通货膨胀,导致米盐涨价,获得银钱叵算,成为商业钜子。后父林应寅回漳州终老,而林平侯继续留台。

之后,以数十万两捐得新竹县县丞(辖台湾北部)。1806年之后,又以捐官方式捐得同知,并分发广西。历任浔洲桂林,后因政绩颇佳,升任南宁柳州知府

1818年告老还乡回到台湾,依然钜富,因兴直堡(今新北市新庄区泉州人兵声猛烈,举家迁居大科崁(今桃园市大溪区)。

1844年去世前,曾将财产分为“饮”、“水”、“本”、“思”、“源”五商记分给后代;分得“本”、“源”两商记的两子林国华林国芳将商号合并并冠以姓氏,即为林本源家族,由于林本源家族迁往板桥,又称“板桥林家”。

家族

子五人:长子国栋早逝,依次国仁、国华、国英、国芳。国仁、国英皆是暝蛉子(相当于现代“收养”之义),而国华、国芳比较闻名。

参考文献

  • 连横·《台湾通史》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