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岳贡
方岳贡(?—1644年),字四长,号禹修,湖广谷城人。明朝末年官员。
方岳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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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兵二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 | |
籍贯 | 湖广谷城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四长,号禹修 |
出生 | 年代不详 湖广谷城 |
逝世 | 崇祯十七年(1644年) 京师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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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礼部观政,四年授户部广东司主事,五年管禄米仓,六年进郎中,督永平粮储,以廉洁谨慎著称。七年(1627年),接替仇时古出任松江府知府,任内捕杀盗贼、筑造海堤、救荒助役、修学课士,政绩卓著。薛国观被罢官后,其亲信王陛彦素来与方岳贡不合,便诬陷方岳贡贿赂国观三千金。方岳贡因此下狱,士民争相为其喊冤,巡抚黄希也亲自为其辩解。最终经过蒋德璟在崇祯帝面前提及,得以平反复官。
崇祯十三年(1640年),升任山东按察使司河道副使兼右参议,总理江南粮储,监督漕粮按时抵达通州,崇祯帝大喜,召见赐食,于崇祯十六年破格提拔为左副都御史。随即兼任东阁大学士。
次年,即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命以户、兵二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总督漕运、屯田、练兵诸务,驻济宁,未成行。不久,李自成攻陷北京,方岳贡及邱瑜被俘,囚禁在刘宗敏居所。李自成所部向二人勒索白银,方岳贡素来清廉,家贫无钱,备受拷打。有松江商人替他缴纳千金,方于四月朔日与丘瑜同被释放。十二日,李自成部杀陈演等人,令监守者将二人一并处决。监守人准备绳索,二人均自缢而死。《明史》有传。[1]
评价
陈盟雪《崇祯内阁行略》评价曰:“岳贡洁己自好,表率僚属,东南至今称之。崇祯间,久任奖廉,岳贡足以当之。贼至,刑拷无以应,然犹与演同被诛戮,伤哉!其时以逋负淹滞者犹不乏人,岳贡为最。”
参考资料
- ^ 《明史·列传一百三十九》:方岳贡,字四长,谷城人。天启二年进士。授户部主事,进郎中。历典仓库,督永平粮储,并以廉谨闻。
崇祯元年,出为松江知府。海滨多盗,捕得辄杖杀之。郡东南临大海,飓潮冲击,时为民患,筑石堤二十里许,遂为永利。郡漕京师数十万石,而诸仓乃相距五里,为筑城垣护之,名曰“仓城”。他救荒助役、修学课士,咸有成绩,举卓异者数矣。薛国观败,其私人上海王陛彦下吏,素有隙,因言岳贡尝馈国观三千金,遂被逮。士民诣阙讼冤,巡抚黄希亦白其诬,下法司谳奏。一日,帝晏见辅臣,问:“有一知府积俸十余年,屡举卓异者谁也?”蒋德璟以岳贡对。帝曰:“今安在?”德璟复以陛彦株连对,帝颔之。法司谳上,言行贿无实迹,宜复官。帝奖其清执,报可。
无何,给事中方士亮荐岳贡及苏州知府陈洪谧,乃擢山东副使兼右参议,总理江南粮储。所督漕艘,如期抵通州。帝大喜。吏部尚书郑三俊举天下廉能监司五人,岳贡与焉。帝趣使入对,见于平台,问为政何先,对曰:“欲天下治平,在择守令;察守令贤否,在监司;察监司贤否,在巡方;察巡方贤否,在总宪。总宪得人,御史安敢以身试法。”帝善之,赐食,日晡乃出。越六日,即超擢左副都御史。尝召对,帝适以事诘吏部尚书李遇知。遇知曰:“臣正纠驳。”岳贡曰:“何不即题参?”深合帝意。翼日,命以本官兼东阁大学士,时十六年十一月也。故事,阁臣无带都御史衔者,自岳贡始。
岳贡本吏材。及为相,务勾检簿书,请核赦前旧赋,意主搜括,声名甚损。十七年二月命以户、兵二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总督漕运、屯田、练兵诸务,驻济宁。已而不行。
李自成陷京师,岳贡及邱瑜被执,幽刘宗敏所。贼索银,岳贡素廉,贫无以应,拷掠备至。搜其邸,无所有,松江贾人为代输千金。四月朔日与瑜并释。十二日,贼既杀陈演等,令监守者并杀二人,监守者奉以缳,二人并缢死。
- 张廷玉等.《明史》. 中华书局点校本.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延伸阅读
[编]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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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仇时古 |
松江府知府 1628年-1640年 |
继任: 陈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