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产业署
政府产业署(英语:Government Property Agency,缩写GPA),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辖下的部门。部门于1990年4月1日成立,把当时分散在香港政府前布政司署财政科、地政总署、差饷物业估价署及建筑署所管理的政府物业归纳由政府产业署负责统筹管理。
政府产业署 Government Property Agenc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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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署长 | 冯建业 J.P. |
副署长 | 陈子平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990年4月1日 |
所属部门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
总部 | 香港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8-9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www |
简介
政府产业署于1990年4月1日成立,主要工作是致力提供合适的政府产业,以便政府能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善用现有政府产业,并作出所需调整,以应付政府的需求。为政府产业提供最符合成本效益的管理服务。为配合运作需要和法例规定的转变,把政府物业翻新及改善。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使政府土地得以地尽其用。
历任署长
- 麦景礼, Philip Mackely (1990年4月—1991年11月)
- 胡德品, Ian Wothersoopn (1991年11月—1997年4月)
- 赖国锳(1997年4月—1997年6月30日)
历任副署长
职能
政府产业署主要职能,包括:
- 规划、兴建、购置或租用一般用途楼宇,以满足经审核后对办公室和宿舍的需求,并确保物业妥善使用。
- 透过私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政府物业[5],包括私人发展计划内的政府物业。
- 透过复检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门所管理但未尽其用的土地,协助有关政策局及部门腾出该等土地,改作其他合适的用途或另作处置,以及审议新发展计划的建议,使政府、机构及社区用地得以地尽其用。
- 审核各局及部门对办公室和宿舍的需求。
- 随着自置楼宇相继落成,减少租用出租办公室及住宅。
- 出租具商业发展潜力的过剩政府物业,并在适当情况下推行新的商业化计划。
- 就私人发展计划内的政府物业,审阅公契和签立转让契。
贪污案件
前总产业经理(楼宇管理)岑国社以权谋私,将1亿5千万元政府物业管理合约批予其弟妇的兄长,虽然廉政公署找不到岑收受利益的证据,而岑亦否认与涉案亲友认识,但廉署人员穷追不舍,翻查十多年来的出入境纪录,发现二人曾同日同时离港赴内地,并同于翌晚先后返港,终确定两人彼此认识,最终将岑送交法庭,成为首宗首长级公务员被控以权谋私的案例,终审法院更颁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定义,影响深远。
廉署于1998年接获情报,指涉案的物业管理公司虽然未合乎资格,但岑国社却要求下属给予该小型公司一个机会并修改审核报告,中央投标委员会最终应岑建议,将政府合约判予该公司,其总经理兼大股东正是岑弟妇的兄长,但岑在评审时完全没有提及,亦没有向上司申报利益,明显违反公务事务规条的要求,亦严重破坏政府公平投标制度。
律政司后来以普通法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提出检控,岑辩称不知道涉案的公司老板是弟妇的兄长,故没有申报利益,亦没回避遴选工作。负责该案的廉署调查员估计,岑与涉案老板可能曾一起外游,遂翻查过去十多年的出入境纪录,终发现二人曾于1993年9月20日同一时间经红磡离境,并于翌日晚上先后回港,因此有理由怀疑二人认识。
至2000年,岑被裁定4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被判入狱9个月,更损失6百万元长俸,律政司后来成功申请复核刑期加监至30个月,岑不服上诉,案件上诉至终审法院,结果终审庭亦判岑败诉,同时颁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定义。
影视作品
参考资料
- 引用
- ^ 第9474號公告 (PD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 [2015-12-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5-12-22).
- ^ 第759號公告 (PD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 [2019-01-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09).
- ^ 第5920號公告 (PD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 [2019-09-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9-27).
- ^ 第5483號公告 (PD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 [2021-09-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9-10).
- ^ 政府產業署物業管理. [2020-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8).
-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