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学
沿革
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在各路设提举学事司,管理所属州县学校,简称提学。
清原称提督学政,简称提学,俗称学台、学道。是掌一行省学校士习文风之政令,及贡举之事的官职。
光绪末年,改称提学使。《清史稿》:提学使司有提学使一人,正三品。掌教育行政,稽核学校规程,征考艺文师范。署设六科:曰总务,曰专门,曰普通,曰实业,曰图书,曰会计。科长、科员分治之。遴谙学务者充之。别设学务公所,有议长、议绅以讨论其事。奏充。光绪三十一年改置。增吉林、黑龙江、江宁、江苏、旧置江南学政。新疆各一人,余仍学政额。
辛亥革命后废。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志九十四,职官六 新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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