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车,指速度较慢之车辆。慢车之速度标准各国不同,以中华民国为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慢车包括如下车辆[1]

  • 自行车
    • 脚踏自行车。
    • 电动辅助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最大行驶速率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轮车辆。
    • 电动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电力为主,最大行驶速率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不含电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轮车辆。
  • 三轮以上慢车:
两轮摩托车

参考文献

  1.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中慢車. [2011-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