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庆
张维庆(1944年3月—),男,陕西临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研究员。中共第十五、十六届中央委员。曾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维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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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 |
任期 2003年3月—2008年3月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44年3月 陕西省临潼 |
籍贯 | 中国陕西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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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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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70年大学毕业后,张维庆被分配到属国家级贫困县的山西省保德县工作;并在山西工作了24年。197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历任保德县小学教员,公社团委副书记,保德县共青团委书记,县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后调到长治市下辖的壶关县,任县委书记。1982年,张维庆被提升为共青团山西省委书记;仅一年后,又被攫升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时年39岁;1985年,当选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同时出任省委宣传部部长;于1993年至1994年间,再度出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94年9月,调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从此仕途停滞不前;直到1998年3月,已在副省部级职位上“苦熬”十五年的张维庆,终于在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上,被任命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成为朱镕基的“内阁”成员。2003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上通过的国务院组成机构改革方案,将该机构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3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布第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张维庆被任命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1]。
2007年8月,还未届满的张维庆,被免去了国家计生委中共党组书记的职务,改任党组成员,显示即将退休。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上,张维庆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委,并出任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2013年全国政协换届,其领导成员必需是1945年后出生,张维庆因其为1945年前出生不再继续担任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退休。[2]
2010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第三次会议的一次分组讨论会上,张维庆针对当前中国官场的不正之风提出了八条建议。在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讨论。中国各大网站,如新华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浪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同时转载了这一报道。其中,有媒体评价“张维庆有26年高官经历,对官场相当熟悉;所列举的官场不正之风及纠偏建议,自然入木三分”。[3]
媒体总结张维庆的八条意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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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邦柱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2008年3月-2013年3月 |
继任: 贾治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彭珮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1998年3月-2003年3月 |
继任: 张维庆(自己)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
前任: 张维庆(自己) 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2003年3月-2008年3月 |
继任: 李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