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马尼亚州总督
澳洲君主在塔斯曼尼亞州的全權代表
塔斯马尼亚总督(英语:Governor of Tasmania)是澳大利亚君主查尔斯三世在塔斯马尼亚州的全权代表。他日常不行使实权,由国王根据塔斯马尼亚州长的提议所钦命的,任命一般以5年为基础,州长可请示国王延长其任期。[1]
塔斯马尼亚总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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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称 | 阁下 |
任期 | 由君主酌情决定 |
设立 | 1832年2月6日 |
首任 | 亨利·杨爵士 |
总督府位于霍巴特市中心商业区东北部。塔斯马尼亚州第一任生于澳大利亚的总督为斯坦利·伯伯里。从斯坦利·伯伯里起,历任总督几乎全出生于澳大利亚,其中仅彼得·安得伍是出生于英国。
参考资料
- ^ The Royal Household. The Queen and the Commonwealth > Queen and Australia > The Queen's role in Australia. Queen's Printer. [19 August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