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谟
周洪谟(1420年—1492年),字尧佐,四川叙州府长宁县在城乡(今宜宾市长宁县双河镇)人,明朝政治人物。
周洪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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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少保礼部尚书 | |
籍贯 | 四川叙州府长宁县 |
字号 | 字尧佐 |
谥号 | 文安 |
出生 | 永乐十八年(1420年)四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弘治五年(1492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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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生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博闻强记,善文词,正统九年(1444年)甲子科四川乡试第一名举人,正统十年(1445年)联捷,成一甲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曾参修《环宇通志》。景泰元年(1450年)疏谏帝亲自主持经筵,不久升侍读。成化十二年(1476年),升为礼部右侍郎,不久转任左侍郎,成化十七年(1481年)升礼部尚书,加太子少保。病笃时仍上疏《安中国定四裔十事》疏。赐谥“文安”[1]。
墓葬
周洪谟葬于叙州府城东白沙湾,在今宜宾市翠屏区螺丝山南麓。早年已被盗。2013年7月,宜宾市第七中学基建工地发现墓室,并科学发掘[2]。
佚事
家族
参考资料
- ^ 《明史》(卷184):周洪谟,字尧弼,长宁人。正统十年,进士及第。授编修。博闻强记,善文词,熟国朝典故,喜谈经济。景泰元年,疏劝帝亲经筵,勤听政,因陈时务十二事。再迁侍读。天顺二年掌南院事。宪宗嗣位,复陈时务,言人君保国之道有三:曰力圣学,曰修内治,曰攘外侮。力圣学之目一:曰正心。修内治之目五:曰求真才,去不肖,旌忠良,罢冗职,恤漕运。攘外侮之目六:曰选将帅,练士卒,讲陈法,治兵器,足馈饷,靖边陲。帝嘉纳焉。成化改元,廷议讨四川山都掌蛮,洪谟上方略六事,诏付军帅行之。进学士。寻为南京祭酒。上言南监有红板仓二十间,高皇后积粟以养监生妻孥者,宜修复。帝允行之。母丧服阕,改北监。十一年,言士风浇浮,请复洪武中学规。帝嘉纳,命礼部榜谕。崇信伯费淮入监习礼,久不至。洪谟劾之,夺冠带,以儒巾赴监,停岁禄之半,学政肃然。先圣像用冕旒十二,而舞佾豆笾数不称,洪谟请备天子制。又言:“古者鸣球琴瑟为堂上之乐,笙镛敔为堂下之乐,而干羽则舞于两阶。今舞羽居上,乐器居下,非古制,当改。”尚书邹干驳止之,洪谟再疏争。帝竟俞其议。迁礼部右侍郎。久之,转左。以蔡《传》所释璇玑玉衡,后人遵用其制,考验多不合,宜改制,帝即属洪谟。洪谟易以木,旬日而就。十七年进尚书。二十年加太子少保。二十一年,星变,有所条奏,帝多采纳。
- ^ 《四川宜宾市明代周洪谟墓发掘简报》,《四川文物》,2015年1月
- ^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二》:士绅怪癖 缙绅有性癖可笑者,如周洪谟在成化间为祭酒,酷恶鸦声,募监生能捕者与之假,人遂目为‘周鸱鹦’。近日陈经济为湖州太守,酷恶鸦声,偶闻之,必痛笞其隶人,遂目为‘陈老鸦’。亦与郑鹧鸪、袁白燕等异矣。
- ^ 《正统十年乙丑科进士登科录》:军籍,治《书经》,年二十六岁中式正统十年乙丑科第一甲第二名进士。四月二十三日生,行四,曾祖周世祥,元长宁军儒学训导;祖周本原,河间府学训导;父周永隆,长阳县学训导;母韩氏。慈侍下,妻,兄洪肃;洪乂;洪哲,弟洪晟;洪范。由县学增广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一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四十一名。
- 邱濬:《周公墓志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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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文质 |
明朝礼部尚书 1481年-1488年 |
继任: 耿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