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于洪深(1903年—1966年3月9日),山东掖县(今莱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历任中共掖县县委军事部部长,西海地委统战部副部长,辽北六地委秘书长等。1947年9月至1949年4月,任中共辽吉省第五地方委员会社会部部长[1]。1949年,随军南下,到江西工作,任江西省公安厅二处副处长。1950年,任江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秘书长。1952年12月,任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1954年,兼江西省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55年3月至1966年3月,担任中共江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2],兼任第一届江西省政协秘书长。1957年5月,增选为第一届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并连续当选第二、三届省政协副主席,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1959年起,兼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1966年3月9日,在上海病逝[3]

参考

  1. ^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辽宁省档案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组织史资料 1923-1987.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辽宁省档案馆. 1995.02: 258–259. 
  2. ^ 谢军总纂;吴小瑜,周慧副总纂;《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地方组织志》编纂委员会编. 江西省志 55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地方组织志. 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75. 
  3. ^ 《江西省志人物志》编纂委员会编. 江西省志人物志.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07.12: 651. ISBN 978-7-80238-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