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国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国证明书,自1951年至1990年4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签发,供中国海外华侨归国使用的国际身份证明文书。1990年4月归国证明书停止使用,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取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国证明书
张百文的归国证明书
签发机构 中国外交部
证件类型旅行证
用途出入境证件及身份证明
签发对象中国公民
有效期一次有效

发照对象

内页

旅行证声明左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国证明书,以中文书写之内容如下:

中文(仿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
驻_________馆
归国证明书
No.____
领证人姓名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籍贯_______
职业______

英文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quests all civil and military authorities of foreign countries to allow the bearer of this document to pass freely and afford assistance in case of need.

外页

供各国边防检查时签注出入境章。

逸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国证明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的作用有类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