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恺(1514年—?),字次元,号全山[1]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龚恺
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松江府上海县
出生五月三十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夏氏,継娶张氏
出身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四十五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三甲进士,授慈谿知县[2]。嘉靖二十九年,授陕西道试监察御史[3];次年实授[4]。因反对仇鸾开马市,后得杖刑,仍然授原职,后升任湖广副使[5]

家族

曾祖龚晖。祖父龚颢。父龚袭。母蒋氏。慈侍下。兄龚忱、龚情(贡士)。弟龚悌。

参考

  1. ^ 云间志略 ,2册14卷 ,339
  2. ^ 云间志略 ,2册14卷 ,340
  3. ^ 明实录:世宗实录 ,365卷
  4. ^ 明实录:世宗实录 ,371卷
  5. ^ 《明史》(卷209):后继盛论马市得罪者,何光裕 、 龚恺 。 光裕 ,字思问,梓潼人。嘉靖二十年进士。改庶吉士,除刑科给事中。偕同官杨上林、齐誉请召遗佚。帝可之,已而报罢。巡视京营,劾罢尚书路迎。与给事中谢登之、御史曾佩建议节财,费大省。边事迫,命清理诸陵守卫军,条上祛弊七事,多报可。 屡迁兵科都给事中。都指挥吕元夤缘得锦衣,总旗王松冒功袭千户, 光裕 皆举奏之。兵部尚书赵锦疏辩,帝斥元,下松都察院狱,而夺锦等俸。 仇鸾之开马市也,命尚书史道主之。徇俺答请,以粟豆易牛羊。 光裕 与御史 龚恺 等劾道:“委靡迁就。马市既开,复请封号。今其表意在请乞,而道以为谢恩。况表文非出贼手。道不去,则彼有无厌之求,我无必战之志,误国事不小。”时帝方向鸾,责 光裕 等借道论鸾,以探朝廷。杖 光裕 、恺八十,余夺俸。 光裕不胜杖,卒。隆庆初,赠太常少卿。 恺既杖,官如故。寻列靖江王骄恣状,疏止大征粤寇。终湖广副使。恺,字次元,松江华亭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