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应秀(?—?),伯毓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广东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初授户部浙江司主事,天启元年德州管仓[1],擢抚州府知府。官至江西粮储道副使,即告致归隐。著有《九江草》[2]

家族

父黄思垣,以子应秀赠副使。

参考文献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十六》:天启元年十一月,差户部浙江司主事黄应秀德州管仓。
  2. ^ 《南海县志》
官衔
前任:
曾曰唯
明朝抚州府知府
崇祯年-年
继任:
黄仲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