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良臣(1545年—?),字以忠,福建建宁府瓯宁县(今福建建瓯市)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魏良臣
大明广西按察司副使
籍贯福建建宁府瓯宁县
字号字以忠
出生四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郑氏
出身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福建乡试第十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三百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二百七十四名进士[1][2]。万历二年(1574年)任直隶崇明县知县[3]。万历十五年(1587年)任广西南宁府知府[4]。改湖广郧阳府知府,二十三年二月升广西副使。

家族

曾祖父魏多历;祖父魏韎;父魏文亨,母郑氏。重庆下[5]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4. ^ 钦定四库全书《广西通志·卷五十六》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黄志尹
直隶苏州府崇明县知县
1574年-1577年
继任:
陈文
前任:
许僴
广西南宁府知府
万历十五年(1587年)任
继任:
林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