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绍德(546年?—562年)北齐文宣皇帝高洋第二子,废帝高殷的胞弟。母亲是昭信皇后李祖娥。初封太原王天保(550年—559年)末年,为开府仪同三司

高洋统治后期酗酒狂暴,时常痛打弟弟高湛等人,高绍德目睹从不恻隐,高湛心怀怨气。高湛即位后,因看上高洋寡妻李祖娥貌美性柔,要求她和自己姘居,声称“如果不许,就杀了高绍德”。李祖娥听从,遂有盛宠。

李祖娥怀孕快要分娩的时候,高绍德进宫拜母,李祖娥不肯相见,高绍德竟在宫门怒道:“儿子难道不知道吗?你肚子大了,不敢见我。”李祖娥受刺激,后来生下一个女儿,对她并不养育。高湛见状怒不可遏,说道:“你杀我的女儿,我就杀你的儿子!”立即将高绍德抓进宫来,高绍德惊慌求饶,高湛骂道:“你父亲毒打我的时候,你何曾救过我!”遂杀死高绍德[1],将李祖娥痛打后逐入妙胜寺为尼。

高绍德无儿子,武平元年(570年),高湛禅位给儿子高纬,下诏以范阳王高绍义的儿子高辨才过继给高绍德,袭太原王[2]

传记资料

  • 北齐书》第十二卷 文宣四王传
  • 北史》北史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齐宗室诸王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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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史·卷052》,出自李延寿北史

参考文献

  1. ^ 北齐书·卷十二·补列传第四 文宣四王 孝昭六王 武成十二王 后主五男》:太原王绍德,文宣第二子也。天保末,为开府仪同三司。武成因怒李后,骂绍德曰:“你父打我时,竟不来救!”以刀环筑杀之,亲以土埋之游豫园。
  2. ^ 北齐书·卷十二·补列传第四 文宣四王 孝昭六王 武成十二王 后主五男》:武平元年,诏以范阳王子辨才为后,袭太原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