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查某(1897年[1]—1993年8月9日),台湾台北人,男性企业家,是最早将台湾香蕉卖往日本的商人,因此致富,被称为香蕉大王、青果大王。

陈查某摄于1966年
陈查某
汉字 陳查某
白话字 Tân Cha-bó͘
台语罗马字Tân Tsa-bóo

生平

陈查某生于日本时代的台湾。自幼失学,每日从五股庄搬运蔬果至台北市贩卖。20岁时,取得台湾总督府同意,将台湾香蕉合法卖往日本及满州国,之后致富,曾被列为台湾五大富豪之一。

1959年,参与创建味王。此外也投资航运、保险、废船解体及建筑业等。

1963年,日本开放台湾香蕉进口。陈查某控制青果输出公会,垄断台湾青果销往日本的通路,并在日本成立株式会社,行销台湾水果。

1993年8月9日过世。

家庭

陈查某生有五位子女。其子陈建忠陈廷忠、陈清忠。其女陈育惠、陈瑞珠。

长子陈建忠,入籍日本,改名颖川建忠,为味王名誉董事长。其妻颖川千穗,生下颖川浩和、颖川钦和、颖川万和、颖川玲华、颖川秀玲。

次子陈廷忠,其妻张丽仙,生下陈隆和

幺子陈清忠,娶前监察委员周百炼四女周淑华,其子陈弘元于1995年与时任行政院长连战之女连惠心结婚。

下葬争议

陈查某死后,其子女爆发争产,其长子陈建忠与长女陈惠育、次女陈瑞珠,一同控告幺子陈清忠侵占家产。陈查某遗体停放在阳明山自宅中四年多无法下葬。2001年开始,国税局陆续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执行陈查某的土地、股票、上市公司股份、现金及土地征收补偿金,以清偿遗产税;但因其儿、孙辈等共11名继承人对遗产分配多所争议,长期无法缴清遗产税。

1997年,陈查某遗体于台北县金山乡金宝山景观墓园内下葬。[2]

历经19年的遗产纷争及11年税金执行,2012年,陈查某家族达成协议,缴清最后一笔遗产税,结束争议[3]

参见

注释

  1. ^ 【民視股權掀戰火】穎川建忠94歲高齡的祕密 竟然和張忠謀一樣. [2017-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4). 
  2. ^ 財訊月刊 (4-6). 财讯杂志社: 66. 1998. 
  3. ^ 黄立翔、张文川. 死後19年 陳查某遺產爭議落幕. 自由时报. 2012-02-24 [2014-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