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

中国法学家

贺卫方(1960年7月17日),网名守门老鹤,山东牟平人,中共党员[1]法学家自由派公共知识分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法律史[2],《中外法学》前主编,持废除死刑立场。

贺卫方
贺卫方在2011年理想国沙龙上发言
出生 (1960-07-17) 1960年7月17日64岁)
居住地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山东省牟平县
职业法学家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学历
  • 西南政法大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
学术背景
母校西南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学术工作
研究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贺卫方和陈健民教授在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出席论坛

生平

1978年─1982年西南政法学院(今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1982年─1985年,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2]1985年─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后转入北京大学任教。1996-1997年,哈佛法学院访问学者。[2]

1998年,在《南方周末》发表《复转军人进法院》一文,引起轩然大波,并引发社会对中国法官制度的思考[3]

2003年,就孙志刚事件与另外几位教授上书,建议启动宪法规定的“特别调查委员会”。[4]

2005年6月23日,公开声明暂停招收硕士生,被认为是对现行招生体制的质疑。2005年12月25日,就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剽窃事件发表文章“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严厉声讨学术腐败。

2007年2月,其讲述章诒和著作的贴子(发表在新浪博客上)被无故删去,贺与三位人士发表抗议声明。2007年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邀请时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的贺卫方加入光华法学院,以期共同实现教授治校的理想。2008年7月,《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了贺卫方将辞去北大教职南下浙大。11月,华东政法大学杨师群教授在自己的博客上称,辞去北大教职的贺被浙大拒收。[5]几日后,贺卫方在博客里委婉向外界表示自己没有去浙大,仍然居住在北京[6]

2008年12月10日,贺卫方和303位中国各界知识分子共同签署《零八宪章》,呼吁中国实行民主宪政[7]。2008年12月16日,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表示贺卫方已回北大任职。2009年3月,重返北京大学法学院,被派往新疆石河子大学支教。

2011年1月,回到北京大学继续任教。2011年4月,贺卫方发表《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就当时重庆的唱红打黑运动发表了个人看法。并告诫王立军,没有独立司法就没人是安全的。[8]

2013年3月,贺卫方、张思之吴思等人参加德国伯尔基金会的辩论时,贺卫方指出:“中国可能出现像苏联戈尔巴乔夫那样的领导人,追求民族的整体利益和内心的美好价值,一开始他们可能偷偷做,外界看不大出来,等到出头,大家才发现社会早就变了。”[9]6月4日,贺卫方接受采访新加坡联合早报采访时,表示希望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社会转向北欧模式的社会格局,并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社会民主党,然后承认一种竞争性的政治的合理性[10]。并称这就是他的中国梦

2017年5月,贺卫方表示,由于中共当局对言论自由的打压达到几十年来空前严厉的程度,他个人新浪微博被禁言、部落格不许更新、微信公众号被封,因此未来无法再在社媒上发声,也不会在广大中国读者无法接触到的海外社媒平台上撰文[11][12]

2019年9月26日,贺卫方个人微信账号遭到永久封号[11]。其后屡次更换微信号,截至2022年年初,其微信号已被封禁6次。[13]

观点

贺卫方主张废除死刑,认为死刑的威慑功能是不能证明的迷信、无法避免错案的发生、死刑的残酷超出想象,死刑犯无法面对第二天的死刑。认为废除死刑是中华民族走向文明的一大步。[14]

贺卫方认为中国的科举制度造成了太多的阶层流动,阻碍了稳定的精英阶级形成,社会原子化无法对抗皇权高高在上,无法进行有效的利益和阶级整合。日本没有学习科举考试特别值得中国反思,日本稳定的阶级结构也造就了工商业必然的发达,明治维新的成功都根植于这样的历史背景。[15]

2013年,贺卫方在一场文化沙龙上称,中国没有形成西式法治秩序,是因为2000年前就走错了路。他还宣称,西方对中国近代以来的欺凌,是清政府欺负西方人的结果[16]

声誉

2001年第一期《中国青年》把他列为“将影响21世纪中国的100个青年人”之一,2011年度美国《外交政策》“全球百大思想家”之一。[17]

著作

  • 《司法的理念和制度》
  • 《法边馀墨》
  • 《具体法治》
  • 《运送正义的方式》
  • 《超越比利牛斯山》
  • 《四手联弹》(与章诒和合著)
  • In the Name of Justice: Striving fo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12.11.5.
  • 《逍遥法外》
  • 《石河子札记》

参考文献

  1. ^ 贺卫方:党员有权就时政发表异见. 美国之音. 2016-04-01 [2024-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3) (中文). 
  2. ^ 2.0 2.1 2.2 北京大学法学院. www.law.pku.edu.cn. [2023-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9). 
  3. ^ 官方资料显示:内地31名高院院长7人无法学学历. 网易新闻. 2013-08-28 [2013年8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8月31日) (中文(简体)). 
  4. ^ 从孙志刚事件看中国法治发展_改革大数据服务平台. www.reformdata.org. [2024-02-10]. 
  5. ^ 《重庆会议遇名教授贺卫方》
  6. ^ 《关于邮寄地址之启事》. [2008-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8). 
  7. ^ 北大教授或因签署零八宪章遭报复. 美国之音. 2009-03-13 [2016-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2). 
  8. ^ 贺卫方在美论中国司法:非改不可 改造中共. 美国之音. [2012年12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2月19日) (中文(中国大陆)). 
  9. ^ 中国新一代领导人面对的挑战. 德国之声中文网. [2013年3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5月7日) (中文(中国大陆)). 
  10. ^ 专稿:对话贺卫方谈中国宪政争议. 联合早报. [2013年6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1月30日) (中文(中国大陆)). 
  11. ^ 11.0 11.1 賀衛方微信遭永久封號 自由派還等不到天亮. [2019-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7). 
  12. ^ 中国法学家贺卫方言论封锁下被噤声. 美国之音. 2017年5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11日). 
  13. ^ 贺卫方微信六度遭封:审查跟人走.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8). 
  14. ^ 贺卫方:拷问死刑. [2022-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5). 
  15. ^ 贺卫方:中国宪政之路. [2022-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5). 
  16. ^ 北大教授贺卫方:中国没形成法治秩序 2000年前走错路. 凤凰网. [2013年9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8月25日) (中文(中国大陆)). 
  17. ^ The FP Top 100 Global Thinkers. Foreign Policy. 2011-11-28 [2016-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6).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