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惠东
生平
许惠东早年自北京大学政法系毕业,在校期间曾参加五四运动。1925年,许惠东加入中国国民党。北伐结束后,他历任中国国民党河北省武清县党部书记长、中国国民党河北省党部民运科科长。1935年到1938年,他任华北抗日协会副主任。1939年起,他历任河北抗日游击司令部战地处长、冀东22县行政专员。1940年,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任命他为平津两市党务特派员,任内组织了北平、天津、冀东地区、开滦煤矿等地的中国国民党地下组织。1941年底,他被撤职。1942年到1944年夏,他历任第一战区少将高参,第三十九集团军总参议兼洛阳办事处处长。1944年11月,他任中国国民党北平市党务特派员、政治特派员、军事特派员。
1945年,他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45年3、4月间,许惠东到重庆参加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途经山西时被日本当局逮捕,遭到刑讯,直到日本投降后才被释放。1945年10月,他任中国国民党北平市党部主任委员,1946年4月被免职。此后不久,他任北平市临时参议会副议长。1947年秋,他作为北平地方实力派击败代表中央势力的谷钟秀当选北平市参议会议长,任内发生了北平七·五惨案,他被东北学生视为惨案责任人之一。1947年冬,他当选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他和北平方面的李宗仁、傅作义在政治上相互支持,以抗衡国民党中央,他曾支持李宗仁同孙科竞选中华民国副总统。1948年秋,他任华北人民和平促进会会长,促进了北平和平解放。其间,1949年1月17日夜,他曾到何思源宅议事,次日凌晨何思源宅被炸弹炸毁,他因已经离开而未遭伤害。北平和平解放后,应东北学生要求,人民政府将他逮捕,关押在地方法院看守所,从事学习和轻微劳动,1954年,许惠东在看守所内因突发脑溢血而去世。
许惠东去世后,地方法院书面通知其家属,称许惠东本人已死,其历史问题人民政府不再追究。1984年,政府根据他对北平和平解放的贡献,决定将其按起义、投诚人员对待,撤销1954年6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对许惠东的裁定。
参考文献
- 许兆林,记解放前平津地区的风云人物许惠东,北京文史资料选编(第28辑),第2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