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地政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決策局
规划环境地政局(英语:Planning, Environment and Lands Bureau,缩写:PELB)曾经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决策局,专责香港的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事务,现已解散。
规划环境地政局 Planning, Environment and Lands Burea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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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 废除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989年9月1日(规划环境地政科) |
解散日期 | 2000年1月1日 |
历史
规划环境地政局前身为布政司署规划环境地政科,于1989年9月1日成立,接管原属卫生福利科之环境保护事务,以及地政工务科之地政工作(后者再改名为工务科),隶属布政司署,首长是规划环境地政司。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改名规划环境地政局,首长改称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2000年1月1日开始,其环境事务职能改由新成立的环境食物局负责,并改称规划地政局(Planning and Lands Bureau)。剩余职能于2002年7月1日由房屋局及规划地政局合并而成的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负责。2007年7月1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分拆为运输及房屋局以及发展局。
历任首长
- 环境司
- 地政工务司
- 规划环境地政司
-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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