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政敏(?—17世纪),宇立山东兖州府费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王政敏是崇祯六年(1633年)举人[2],崇祯十六年(1643年)成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弘光时,任广西司员外郎。清军下江南,他不再出仕,在家乡讲学,人称“介节先生”。女儿嫁给琅邪宋氏,写下《绿窗诗草》诗集[1][3]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刑部先后司官之可纪者,为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孔尚则、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云。……政敏,费县人。崇祯十六年进士。自行人累擢广西司员外郎,归里讲学。
  2. ^ 光绪《费县志·卷七》:举人……王政敏(崇祯)六年癸酉科见进士
  3. ^ 光绪《费县志·卷十·人物一》:王政敏,进士,授行人,鼎革后不仕。讲学明道,时称介节先生;有女能诗,适琅邪宋氏,著有《绿窗诗草》。 参旧志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
  • 光绪《费县志》·卷七
  • 光绪《费县志》·卷十·人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