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清亶
潘清亶(1522年—?),字懋诚,号云麓,浙江绍兴府上虞县,明朝政治人物。
潘清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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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参议 | |
籍贯 | 浙江绍兴府上虞县民籍 |
字号 | 字懋诚,号云麓 |
出生 | 壬午年八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赵氏 |
亲属 | (子)斯益、斯升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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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第十八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登丙辰科会试一百三十名,第三甲第三十四名进士[1][2]。工部观政,授直隶休宁县知县,三十八年九月考选江西道试监察御史[3],三十九年三月实授。四十一年十月升湖广按察司佥事,四十四年升参议,疏请致仕,卒。
家族
曾祖潘旻,赠兵部主事;祖父潘应,赠工部员外郎;父潘武锡,应例冠带。母冯氏[4]。兄清正、清彦、清宦、清祜,俱生员;清文(省祭官)、弟清立、清亮、清章(监生)、清学(生员)。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七十六》:嘉靖三十八年九月甲戌 选授中书舍人沈寅、陈所学,行人曾濂、赵灼、杨铨,推官江一川、王楷、马出图、周京,知县胡应嘉、乔光大、李琏、陈懋观、张鸣瑞、侯廷柱、曾廷芝、樊仿俱给事中:应嘉吏科,一川、光大、琏户科,濂礼科,懋观、鸣瑞、寅兵科,廷柱、楷、灼刑科,所学、廷芝、仿工科,铨南京吏科,出图南京户科,京南京礼科,中书舍人鲍承荫、张科、刘行素,行人温如璋、董学、马文健、耿定向、张胆、赵时齐,国子监学正王宗、徐□官、查光述、王得春、刘忠伊、袁淳、陈联芳、徐爌、陈旌,知县黄纪、潘清亶、巫继咸、祝干寿、王诤、蔡完、杨衍庆、陈纪、林润俱试监察御史:黄纪、承荫浙江道,清亶、光述江西道,如璋、得春福建道,继咸、学湖广道,干寿、诤山东道,志伊山西道,科、文健陕西道,淳广东道,联芳、完广西道,爌四川道,旌、定向、衍庆云南道,胆、陈纪贵州道,行素南京浙江道,时齐南京江西道,润南京山西道,宗徐南京贵州道。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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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腾蛟 |
明朝休宁县知县 1556年-1558年 |
继任: 张敏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