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机构(英语:statutory body),又称法定组织,是由法律条文设立的机构,被授权代表相关国家或地区实施法定职能,有时通过授权或委派在其领域制定规则(例如规例或法定条款)[1]。它们通常存在于由英国式议会民主统治的国家或地区,如英国和共和联邦国家,如澳洲、加拿大、香港、新加坡、印度和新西兰。它们还可以在以色列和其他地方找到。法定机构也可以是以公司形式存续[2]。
值得留意的是法人团体与法定公营机构的定义是有所不同的,法人团体指一些法团地位如公司等组织,以法律途径组成团体,并非由政府设立并赋予权力和职责的公共组织,因此,法定团体有时与公司混淆。
参考资料
- ^ 諮詢組織和法定機構. 香港2000.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023-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 ^ 諮詢及法定組織. www.hyab.gov.hk.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 [2023-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1).